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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检验轻刑化的趋势和犯罪态势之间的关系,应当准确把握j巳罪态势的内部构造。当前数据显示犯罪态势的特点是犯罪率有明显的增长,犯罪率的增长主要体现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过失犯罪等犯罪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同时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呈下降趋势、重刑率和监禁刑率也呈下降趋势,总刑罚量得到适度控制,这意味着轻刑化的趋势与犯罪态势是内在平衡的。

  • 标签: 轻刑化 犯罪态势 内在平衡
  • 简介:刑事和解在于综合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互为依托而共同治理犯罪,加害人有进行赔偿并争取谅解的权利,被害人有获得赔偿和进行谅解的权利,司法机关掌握刑事和解的最终处分权。刑事和解有限性在于,犯罪客体框定了刑事和解的边界,刑事责任为保障民事救济让步有限,民事责任填补功能,以及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功能均有限,刑事和解应保持惩罚与预防总量的平衡。刑事和解是“民事合意”与“刑罚减轻”间的协调,其中民事合意在范围、内容以及赔偿上均有自身的限度;刑罚减轻有自身的规则,但受到刑事和解有限性的严格拘束。

  • 标签: 民刑交叉 民刑互补 量刑均衡 被害人保护 刑罚功能
  • 简介:<正>21世纪中国监狱的观念定位,首先取决于对监狱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定位,也就是监狱的价值蕴含与工具现实的矛盾、协调和统一。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实在,监狱必定具有其自身的价值内涵,反映并追求特定的价值理念。这是监狱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价值理性基础,也是监狱存在的基本科学依据,是根本性和决定性的。监狱最终不可能以此精神状态而“莫须有”地存在着,但是监狱的这一精神存在却对监狱的工具实在具有规定和制约作用。脱离开了监狱价值支配,不仅监狱的工具作用将失去科学与正义的基础,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其工具效用本身也必将难以发挥出来。同时,监狱也是一个功用实在物,它为国家和社会所用,为特定阶层的特定目的效力。它必须具有并实现一定的工具作用,达到其被利用的某种目的。监狱发展史也就是为统治政权暴力镇压破坏力量的历史。这是监狱存在的现实基础。但是,监狱的工具运用也是与社会的客观条件相一致的,换言之,监狱工具的使用总是必须符合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定规则。现代社会监狱工具的运行至少必须遵循民主、法治、人权、人道等项规则,以预防、惩罚和改造犯罪为目标,而不以增加罪犯的痛苦为目的。

  • 标签: 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监狱行刑 中国监狱 监狱法 刑罚经济 21世纪
  • 简介:通过梳理刑法中潜藏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以及毒品再犯的价值属性可以发现,有关司法解释中的毒品再犯规定违反了再犯制度设立的初衷,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也干扰了既存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的逻辑平衡,更反映出司法解释对毒品再犯的功能性误读。毒品再犯的规定,只是为了填补“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后”这一累犯制度留下的评价空白,而不能将其适用范围前置到判决宣告之时,为此需要对“被判过刑”进行重新解释,并且应当禁止“累犯加重”或者“再犯加重”的做法。

  • 标签: 累犯 毒品再犯 重复评价 再次犯罪评价体系
  •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的广度与深度。概括认识证券欺诈行为偏离从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属于犯罪故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的信息只有在达到重要性标准时才构成证券犯罪。证券投资者即使未依靠误导性陈述进行投资决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信息仍属于证券欺诈。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常见的辩护事由包括犯罪故意抗辩、相关性抗辩、重要性抗辩等。

  • 标签: 美国证券犯罪 信息披露 联邦法院判例 构成要素 抗辩事由
  • 简介:被害人过错是侵犯人身权利命案中的重要酌定情节。由于刑法二元结构模式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将犯罪人与国家的刑法二元结构模式转换到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刑法三元结构模式。应当明确界定被害人过错的范畴;被害人过错的标准,包括主体专属性、时间确定性、行为过错性、作用因果性、程度明显性;规范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保证和放宽适用的前提、扩大和规范适用的影响、完善和改进适用的依据。

  • 标签: 被害人过错 刑法二元结构 刑法三元结构
  • 简介: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对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对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对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对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对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刑罚 犯罪预防
  • 简介:对非身份者认定为受贿罪共犯,既要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也要符合“两高”《意见》的规定。“特定关系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必须有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 标签: 受贿罪共犯 认定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