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颁布,规范了中国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但准则留下的较大职业判断空间为其合理使用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研究了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利用2008--2011年上市公司的样本,我们发现:当使用套期保值会计之后,(1)公司的会计稳健性下降,将套期工具的未实现亏损计入资本公积是形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2)公司的盈余更趋于平滑。本文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随着中国企业使用套期保值业务的增多,套期保值会计的较大自由裁量空间可能影响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中国应该重视并积极参与IASB对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修订。
简介:怎样既快又准地填制现金流量表是会计人员、审计人员面临的难题,笔者在实务操作中发现了一条填制现金流量表的思路,仅供大家参考。我们知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现用Δ加在资产负债表项目前,表示该项目的年末数减年初数,这就有:Δ资产=Δ负债+Δ所有者权益。分解后有:Δ现金及等价物+Δ应收项目+Δ待摊费用+Δ存货+Δ固定资产原价-Δ累计折旧+Δ在建工程+Δ长期投资+Δ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Δ长短期借款+Δ预提费用+Δ应付项目+Δ所有者权益。情况之一:若企业本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无变动,则有面所有者权益一净利润,则上述等式变形为:rt现金及等价物十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一本年计提的累计折
简介:一、收购子公司时。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规定,母公司报告期内因出售、购买子公司而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予以反映,即企业在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一是母公司应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二是母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由上述可知,母公司收购子公司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涉及到两种类型的现金流,一类是收购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另一类则是由于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而增加的子公司现金,即在购买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账面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但上述规定并未说明企业在购买子公司时,子公司在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如何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