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如何处理纳税人欠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条中的第二款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这一规定是正确处理企业欠税问题的最高的法律依据。然而,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在征收滞纳金的力度上远远达不到《征管法》的要求,因此,研究和探索如何强化滞纳金征收的问题,对于开展大力压缩欠税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目前滞纳金征收存在的主要问题1、在学习税法中存在片面性,忽视了税收法规的刚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