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程序法的角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李庄案享有审判管辖权,江北区公安局通过合并管辖对李庄案亦享有了侦查管辖权。但考虑到李庄案特殊的背景,不排除江北区公检法机关为使案件在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而人为确定漏罪立案时间以及恶意进行合并管辖的可能。非法证据的调查应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先行进行,公诉人对非法证据调查时间的理解是对司法解释的曲解。庭审中证人不出庭作证是由立法缺陷造成的。检方撤诉不符合目前司法解释关于撤诉理由的规定。为防止检方随意撤诉,法院在对撤诉理由审查时应征求被告方的意见,同时应明确撤诉即无罪的法律后果,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条件应提高为"有新的重要证据",撤诉后无需再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介:陶行知是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他认为“生活即教育”,教育必须同生活结合才能发生作用。他要求“教”与“学”同“做”结合起来,同实际的生活结合起来。在教育实践中,陶行知也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教育思想。1939年7月,陶行知在重庆创办了一所育才学校,专门培养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由于学校刚刚建成,教室里还缺大量的板凳。陶行知得知附近村子有一个手艺不错的木匠,便请他过来做板凳。第二天一大早,木匠来到学校,二话不说便埋头干了起来。陶行知看到后,上前让木匠停下手中的活,微笑着说:“我请你来,不光是做凳子,还希望你能教会这里的孩子做凳子。当然,我会另外付工钱给你。”木匠十分为难,说他还从来没有教过这么小的“徒弟”。陶行知鼓励他说:“你先把我教会。等我学会后,我们两人一起教学生做凳子,工钱照付不误。你看这样行吗?”木匠答应了。
简介:由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方汉奇先生主编的《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第二版)于今年4月出版。作为一部编年性质的专业史,这部书虽然只是为读者提供简明扼要的史实,不作为论述和分析,但足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新闻事业的'知识运河'。
简介:虚假供述一旦被采信,极有可能导致错案。近年来,我国先后通过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和修改刑诉法,确立了一系列有关口供的证据规则。由于虚假供述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和虚假供述的多样性,它们在整体上防范能力有限。以非法口供排除规则防止虚假供述在我国存在着现实困难和内在困境。同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相比,以口供补强规则实质化作为突破口不仅具有理论根据、比较优势,也具有现实根据。为切实防止虚假供述,必须要结合虚假供述的形成机制和真假供述的识别原理,参考其他国家的口供补强规则,分别从补强证据要求、待补强口供要求、补强对象和程度等方面使口供补强规则实质化。经过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过滤后的任何口供,只有在特殊情节排除了诱供指供和案情泄露的前提下获得的,并得到了具有证据能力、证明力的被告人供述以外的独立证据或者新证据的印证,且供述中的犯罪客观方面的特殊细节与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基本吻合一致,才能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