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保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的管理,按照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的要求,
简介:2005年3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出《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用电磁能和产生电磁场的设备、设施日益增多,由此造成的电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简介: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书写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将举办第二期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