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评估辽宁省农村残疾老年人功能现状及辅具需求,为残疾老年人辅具配置及康复管理模式的构建提供依据。方法于2019—2020年选取辽宁省15个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残疾老年人929名,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残疾情况调查表、残疾老年人适配辅助器具评估表进行功能现状及辅具需求评估。结果1级残疾(极重度残疾)占16.0%(149/929),2级残疾(重度残疾)占50.1%(465/929),3级残疾(中度残疾)占19.2%(178/929),4级残疾(轻度残疾)占14.7%(137/929)。残疾老年人主要在长距离步行、洗澡、如厕、排便控制、短距离步行、下蹲、转移方面存在困难,占残疾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89.8%(834/929)、84.9%(789/929)、82.6%(767/929)、79.9%(742/929)、76.6%(712/929)、76.1%(707/929)、60.5%(562/929)。且随着残疾等级严重程度的加重,存在洗澡、短距离步行、转移、购物、准备膳食困难的老年人占各自残疾等级老年人的比重越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残疾老年人对普通轮椅需求最大,其次是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和四脚手杖,需求率分别为56.3%(523/929)、9.4%(87/929)、7.0%(65/929)。不同残疾等级老年人对普通轮椅、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四脚手杖、坐便椅、带坐便器轮椅、普通手杖需求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辽宁省农村残疾老年人以中重度残疾为主,主要为肢体残疾,在生活自理和日常生活活动方面存在较大障碍,对普通轮椅、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四脚手杖的需求高。未来应根据农村残疾老年人功能和辅具需求评估结果制订进一步的干预措施及构建康复管理模式,以满足残疾老年人护理及康复需求,提高其生命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评估辽宁省农村残疾老年人功能现状及辅具需求,为残疾老年人辅具配置及康复管理模式的构建提供依据。方法于2019—2020年选取辽宁省15个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残疾老年人929名,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残疾情况调查表、残疾老年人适配辅助器具评估表进行功能现状及辅具需求评估。结果1级残疾(极重度残疾)占16.0%(149/929),2级残疾(重度残疾)占50.1%(465/929),3级残疾(中度残疾)占19.2%(178/929),4级残疾(轻度残疾)占14.7%(137/929)。残疾老年人主要在长距离步行、洗澡、如厕、排便控制、短距离步行、下蹲、转移方面存在困难,占残疾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89.8%(834/929)、84.9%(789/929)、82.6%(767/929)、79.9%(742/929)、76.6%(712/929)、76.1%(707/929)、60.5%(562/929)。且随着残疾等级严重程度的加重,存在洗澡、短距离步行、转移、购物、准备膳食困难的老年人占各自残疾等级老年人的比重越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残疾老年人对普通轮椅需求最大,其次是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和四脚手杖,需求率分别为56.3%(523/929)、9.4%(87/929)、7.0%(65/929)。不同残疾等级老年人对普通轮椅、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四脚手杖、坐便椅、带坐便器轮椅、普通手杖需求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辽宁省农村残疾老年人以中重度残疾为主,主要为肢体残疾,在生活自理和日常生活活动方面存在较大障碍,对普通轮椅、防压力性损伤床垫、四脚手杖的需求高。未来应根据农村残疾老年人功能和辅具需求评估结果制订进一步的干预措施及构建康复管理模式,以满足残疾老年人护理及康复需求,提高其生命质量。
简介:住房公积金政策功能和金融功能是辩证统一关系,不能只注重政策性而忽视了金融性,也不能只追求金融性而偏离了政策性,需要在二者之间寻求平衡点。通过提升住房公积金金融功能,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进而反哺其政策功能的发挥和提升。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和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背景下,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功能已成为时代需求、市场需求、民生需求、制度需求。内在逻辑在于有利于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构建“三位一体”的住房市场格局。应把建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作为住房公积金改革方向,健全资金供给机制、优化资金管理模式、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资金风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