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农村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以实现“耕者有其山”的目标。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福建省和江西省在开展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两个省在改革过程中,致使有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林权过度集中和部分林农失山失地的现象.由此引发了许多类型的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多发的原因既与林权制度变迁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设计失误有关,也与农民的林权主体意识觉醒及林权升值有关。在林权纠纷中,农民通过各种规范和“非规范”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简介:水窑多位于左云县东南部,全乡13个村庄,错落有致地分布在沟壑里、山坡上。1997年,全乡乡镇企业总产值5.73亿元,集体固定资产2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7亿元,上缴税金116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8元,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小康乡。说起水窑多跨入小康乡行列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认准路子,二是管好摊子,三是带好班子。认准路子一个地区要发展,认准路子是关键。水窑乡原来是个贫困乡,地面土壤贫瘠,光热条件较差,适生农作物品种较少,而且产量不高;地下煤炭储量不多,地质状况复杂,开采比较困难。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如果各家各户自干,不拧成一股绳,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要想彻底摆脱贫困状况,几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