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上承亚里士多德、廊下派的自然正当论,下接近代自然权利理论。按照托马斯的教诲,人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获得至福,同时也在于认识上帝。人的自然理性可以建立起一套规范,指导人的行为,实现至福,可是单纯靠人的自然理性,无法认识上帝,因而需要超自然的启示引导人的行为。而且与亚里士多德不同,托马斯坚持自然法具有普遍有效性,这使他不得不在人的理性之外寻找更高的权威——上帝为自然法奠基。然而,这个包罗万象的自然法理论自有其内在的困难。如果自然法是关于自然之善的规则,是理性的,它便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反之,如果自然法具有强制力,这意味着它源于统治者的命令,源于统治者的意志,就不是理性的指示。这一内在困难源于西方思想史上最基本的两个根源:希腊的理性要素和希伯莱的启示要素。托马斯的自然法是对这两者的综合,事实证明,这一综合是不成功的。
简介:遗稿犹在,斯人永诀。《交大法学》编辑委员会以万分感慨的心情把日本民法界泰斗、享有国际盛誉的比较法学家北川善太郎教授(1932.4.5—2013.1.25)在去世前半年里留下的最后一篇论文奉献给读者,以寄托哀思。记得本刊筹办之际,我于2010年1月15日发函向北川教授约稿。基于我们之间长达二十五年的交情,他立即应承了。半年后他如约寄来为本刊特意撰写的力作"市场经济社会中民法典与商业交易服务法系统设计",并谦逊地说要感谢凯原法学院给他提供了一个整理思路和集大成的契机。的确,正是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拓展了自己原有的学说架构,并随之发表了若干篇日语和英语的论述。两年后,北川教授又应邀把续篇投给本刊,这就是刊登在此的"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结构及其基本设计"。我在2012年5月18日收到北川教授的电子邮件和添附原稿。他告诉我,在《交大法学》创刊号里发表的那篇只是基本构想,而新寄来的稿件则是一个创新结构的具体展开,相当于商业交易服务法律系统设计的总论。他还说自己1960年提交的博士论文的标题是《契约责任的研究》,属于结构论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把这篇稿件理解为原有思路的进一步延伸,都是对法律系统的考察和分析。完全没有想到,只过了半年他就因病逝世,这篇稿件竟成为巨匠的临终绝响。以商业交易服务法这个概念来打通私法与公法的疆域,爬梳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非常富有创意的理论建构,属于民商法研究的前沿课题。我坚信,北川善太郎教授的思考和论述一定会启迪中国的很多读者,其中必然会有人去完成这项未尽的事业,并为二十一世纪的法律系统提供崭新的设计蓝图。
简介:我国民法典、物权法的制定引发了许多社会热点问题,法律界就这些问题的看法有许多争议。这些争议有的涉及比较复杂的交易行为,比如证券、股票市场的规则问题,但是大多数的争议还是涉及社会常见的交易行为,这些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民法基本理论研究的水平。为什么有些学者提出了一看即知的荒唐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那些被社会看重的法学家却无法给予解说?为什么一些现行法律或者法律解释的规则,在法理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也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后果,却总是得到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青睐?我国民法学界长期接受的那种所谓的“主流理论”,有多少是建立在科学的法理基础上的?对这些问题,法律界应该有足够的反思。本文从几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出发,论述了部分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问题。
简介:《日本海洋基本法》于2007年4月出台,之后又制定了与其配套的《日本海洋基本计划》。由此,日本2005年提出的"海洋立国"的战略方针犹如安上了一副翅膀开始翱翔蓝天。日本将《日本海洋基本法》定位在贯彻落实海洋政策的载体和平台上,因此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实体法,也不能归类为一部程序法,应该是规范日本海洋管理的一部组织法。《日本海洋基本法》的制定经过了充分酝酿和讨论,目的明确,结构合理,内容科学,10年来的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他们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