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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个结果
  • 简介: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不断扩大,外资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利用中国1985-2009年的相关数据,通过对我国各年的全要素生产率和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进行度量,并对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FDI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我国FDI的技术外溢,从而促进国内的技术进步。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外商直接投资 全要素生产率
  • 简介: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其恢复了公诉机关的案卷全案移送的公诉方式,由此产生了如何排除或者削弱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预断的问题。1974年,心理学家阿莫斯特维斯基和丹尼尔卡尼曼通过“幸运轮”的实验提出了“锚定效应”的概念,表明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刑事司法领域的大量判断都用到了锚定理论,其是一种普遍存在又难以消除的判断偏差。我们可以通过测试锚的可靠性、提高个体的动机、增强个体知识技能、类比相似情景的方法避免或者减少因锚定而产生的偏差,而在刑事司法领域可以通过建立判例制度、完善对抗制程序、贯彻判决书充分说明理由制度来减少或者避免法官因锚定而产生的认知错觉的影响。

  • 标签: 预断 预断排除机制 锚定效应 判例制度 对抗制程序
  • 简介:<正>腾讯与奇虎360的恶性竞争事件已经告一段落,这是继微软黑屏事件之后引起最为广泛影响的互联网事件。该事件的教训是,在生死攸关的利益面前,互联网公司完全可以以牺牲用户的利益为代价大打出手,尽管是打着"保护用户不被劫持"的旗号。

  • 标签: 网络效应 腾讯 微软黑屏 权力形式 应用软件设计 垄断法
  • 简介:部分海难案件赔偿执行难问题是由于赔偿主体通过制造虚假的民事诉讼转移财产造成的。此类案件发现虚假诉讼难、证据审查难、财产控制难、双方诉讼能力失衡,因而形成了认定以虚假诉讼规避海难赔偿执行案件的司法困境。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增加虚假诉讼的经济成本与刑事风险;严查证据,堵塞虚假诉讼立案的可乘之机;提前介入,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控制可供执行的财产;关注弱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 标签: 群体性海难赔偿 虚假诉讼 防控路径
  • 简介:一、兼并的积极效应企业兼并,是在商品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购买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导致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消灭的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在企业兼并中,兼并企业往往成为存续企业,并保持原有的企业名称,被兼并企业便不复存在。这就是说,被兼并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的取

  • 标签: 被兼并企业 企业产权 企业兼并 法人主体 存续企业 债权债务
  • 简介: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企业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核心凝聚力,其对于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同样具有着较为直接和关键的影响。目前,很多国有企业均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首要、核心的工作和任务。而党建工作是巩固企业群众基础的重要法宝,同时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指导,故其重要性毋庸置疑,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创新的共生效应进行了分析。

  • 标签: 国有企业 党建工作 企业文化 共生效应 经营规模
  • 简介: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近30年的法治实践表明,法律制定得很多,在实施中却遇到很大困难。法律制定了却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无异于没有制定法律。深入研究和解决法律实施问题,对于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此,本刊专门约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法律实施的问题和对策展开讨论。

  • 标签: 法律实施 法治建设 示范效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领导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 简介: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让优势传导效应映入人们眼帘,它不同于传统行业中的垄断力传导,而是在双边市场结构下进行的相对优势地位的传导效应。互联网企业普遍带有双边市场特征,在双边市场的运行和结构演进过程中,会自发进行优势传导,这构成了优势传导效应的合法性基础;同时,企业的特定经营行为会加强优势传导效应,带来排除、限制竞争的结果,这构成了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基础。优势传导有三条路径,分别是双边市场内传导、多边市场内传导和跨平台传导。本文以此为突破口,试图揭示每条路径下优势传导效应的内在机制、传导效率和反竞争效果,并提出相应的反垄断规制立场。

  • 标签: 优势传导效应 双边市场 相对优势地位 路径 规制
  • 简介:《人民法院报》2001年12月13日第5版刊登杨传国同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一文,该文认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说明债权形成之时,债务人就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若不履行,即证明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对此观点,颇值商榷。

  • 标签: 还款期限 权利 效应 诉讼 欠条 约定
  • 简介:近年来美国反海外腐败(FCPA)执法备受全球关注。美国政府以较少的司法资源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效果,不仅惩罚了违法企业,还影响了其他未被执法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逐渐形成辐射型执法效应,有效地通过惩戒行贿方遏制了商业贿赂。其中不容忽视的原因在于,为了在最终的案件处理中减轻甚至免遭处罚,不少涉案公司主动对案件进行内部调查,并向美国政府提供调查的结果和相关证据。而美国详细的量刑制度也使得企业能够预期到其与执法机关合作所能获得的好处。中国刑法针对行贿缺乏详细的量刑制度,反贿赂执法主要针对政府官员,除“自首”之外,无其他奖励制度以激励企业进行自查并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导致企业缺乏自查和主动报告的动力。鉴于此,中国可以借鉴美国FCPA执法机制和量刑标准,调动企业能动性,通过有效惩戒行贿方来遏制腐败。

  • 标签: FCPA执法 合作机制 量刑制度 辐射型执法效应 反商业贿赂
  • 简介:司法供给实际产生的外部效果与司法供给应当产生的较为理想的外部效果之间的差距即是司法供给效应的局限。鉴于司法供给宜区分为产品性供给(包括常规性司法产品供给与敷应性司法产品供给)与符号性供给,故司法供给效应也应对司法产品性供给之效应与司法符号性供给之效应作分别讨论。当前,个体性司法产品供给之效应局限主要体现为与"案结事了"之实效以及外部对司法程序正当性的预期之间的距离;结构性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因结构性司法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的无以承载促成"平和可控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非常规性司法产品(即"敷应性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回应外部的应景需求的效果不佳,且没有获致正面的衍生效应。司法符号性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难以较好地表彰政治治理与社会运行的现代化、法治化、进步性,未能发挥促成社会平和、累积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

  • 标签: 司法供给效应 产品性供给 符号性供给
  • 简介:规避执行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降低了执行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近年来,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方式,规避法院执行措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案例不断出现,其危害性足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立法长期缺位,司法实践中出现多种不同的应对模式和学术观点。本文对比分析了当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措施的三类规制方式与四种裁决思路,厘清了不同规制方式间的争议焦点、不同裁决思路产生的原因。在现有立法框架下,提出了结合目的、时间、行为方式和结果四个主客观方面的要素,识别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规避执行措施的恶意,从而限缩规制法定代表人恶意变更的案件范围。最后从起点防范与过程控制、微观规制与宏观应对等不同视角,提出执行阶段审慎认定、保全的拓宽适用、监管衔接阶段的法定代表人信用惩戒系统等三个阶段、两个维度的规制路径,以期在现行立法下破解执行难,防止'乱执行',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规避执行 司法认定
  • 简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入'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使得该罪名的口袋效应进一步扩大,在'其他危险方法'的理解、刑法解释的方法以及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等方面均值得反思。'其他危险方法'在特性上应该具有及时性和直接性,程度上应该与放火、爆炸等具有相当程度的危害后果,具有难以控制性和恐怖性;在刑法解释边界上,需合理处理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关系;在司法层面应该坚守'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屏障'。河南'瘦肉精'案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妥当,应该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 标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口袋效应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 简介:[案情]原告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雕公司)开发的精雕CNC雕刻系统由精雕雕刻CAD/CAM软件(JDPaint软件)、精雕数控系统、机械本体三大部分组成。使用该系统通过两台计算机完成,一台是加工编程计算机,另一台是数控控制计算机。两台计算机运行两个不同的程序需要相互交换数据。通过数据文件进行。

  • 标签: 电子科技 侵权纠纷案 公司 有限 CAD/CAM软件 北京
  • 简介: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市教改试点法律文秘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北京乃至全国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本文就法律文秘专业在人才培养特色、校企合作机制、教学模式、教学团队、教学体系、实训基地、社会服务等方面所产生的示范和引领效应展开论述,探索并推动政法类高等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和品牌。

  • 标签: 品牌 特色 机制 模式 体系
  • 简介:【案情简介】被告人梁华富。男,1964年6月出生,壮族,大专文化,原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局种子站站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2014年4月17日被融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4年10月13日提起公诉。2014年12月24日,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粱华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 标签: 职务犯罪案件 种子站 融水县 农业局 负面效应 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