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四种考试作弊犯罪。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作弊才可能构成犯罪。考试作弊犯罪的行为方式可以分为组织行为、帮助行为和替考行为。组织作弊行为和协助组织作弊行为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组织替考构成组织作弊罪,不同类型的帮助行为触犯的罪名也不相同。对考试作弊犯罪处罚规定基本合理,但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是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考试作弊犯罪的基本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及其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