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国建立了极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体现为劳动者参与管理的两个制度层面:企业层面与公司层面;三个领域:社会事务、人事事务、经济事务;两种权限:参与决定权与参与协作权;三种功能:保护功能、均衡功能与社会福利功能。德国学者从人的尊严保护、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民主理论、制约权力等方面对这种参与管理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证;但也有论者从侵害所有权、妨害结社自由、累加性参与管理导致劳动者一方处于优势地位等方面对其提出批评。目前德国司法机关多通过所有权负有社会义务和《基本法》规定的社会国原则论证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正当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劳资协议中的开放条款、企业结构变迁以及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都在影响德国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的发展。德国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对中国制度完善具有积极参考意义。
简介: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传统产业工人人数进一步减少,职员、公务员等新中产阶级成为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作为新社会运动的主力军,他们更为关心能否获得更高的生活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男女平等等后物质主义问题。社民党仍然坚持以维护产业工人利益为主的物质主义政策主张,无法得到广大新中产阶级成员的支持,这是该党这一时期无法赢得大选的重要原因。从1989年的《柏林纲领》到1998年的竞选纲领,再到2003年的《威斯巴登声明》,社民党最终提出了一个全面转向中产阶级的纲领。由“纲领党”向“选举党”的转变是其这一轮转型的主要标志。不断右转的社民党陷入了转型的定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