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数据时代,政府对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发展既有推动作用,又身在其中、不断迎来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模式挑战.大数据时代的服务型政府,处在政治信任信息交互模式网络化与公民社会维权意识高涨的环境变迁之中,是“互联网+”语境下2.0升级版本的服务型政府.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交互模式要求2.0服务型政府重视“制度管权”、推进“决策民主”、践行“行政伦理”、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时代建设2.0服务型政府,可以用“制度”规范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行为边界,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改革,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红利;推动政府对外“办公窗口”的网络化建设,激活便民服务“科技”红利;着力解决中国社会民生问题,实现人民追求的“幸福”红利.
简介:我国于2014年迎来了完全的认缴资本制度,并创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作为保护债权人的重要措施。然而,现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立法与执法的实践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规定对于一般企业的公示标准尚嫌笼统,公示信息质量比较粗疏,公示平台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建议公示标准根据企业规模予以差别化区分,宜按照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准公众公司、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以下的弱势商事主体分为四档公示标准。公示信息质量宜从公示内容的扩展与社会力量的融合角度进行提升。同时,进一步明确公示平台的行政、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以实现加强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彰显企业资产信用的法益目标。
简介:海洋蕴藏了巨大的碳汇资源,我国在环渤海区域进行开发具有光明前景。一方面,对海洋碳汇科学认识的提高,生态系统服务有偿理念的引入,以及国家气候责任的发展,都为海洋碳汇这一新兴市场的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国际组织、域外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碳汇标准和市场规则领域的探索,也为环渤海地区提供了实践借鉴。环渤海地区完全可以通过跨区域合作的方式,将海洋碳汇市场纳入到国家统一碳市场体系建设之中,在法律路径中采取地方立法推进模式,构建海洋碳汇市场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与国际环境条约以及国家海洋法律的协调机制,并重点完善海洋碳汇市场建设中碳汇抵消的核算、特殊环境影响评价、市场交易与监管规则等关键性制度安排。
简介: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已经生效,中国加入批准该公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目前,该公约与中国现行国内法存在规则差异和冲突,中国加入公约仍面临种种障碍,加入前需要进行利益权衡和制度考量,为了更好地与公约相衔接,条约保留的安排不失为理性的选择。批准公约对提升与促进中国的司法改革,提高司法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应以大国的姿态积极应对。
简介: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海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南海问题涉及到"五国六方"(中国、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在内的"五国六方"),矛盾集中在南沙岛礁的主权归属、海域纠纷等方面。美国并非南海争端方,但却成为介入南海地区的实力最强的域外大国。美国对南海地区的介入是一个历史过程,自从奥巴马政府实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南海地区成为美国"重返东南亚"的重点地区。在客观现实中,中国与其他南海争端方之间的行为互动,常常成为中美两国在南海地区的较量。本文首先梳理了中国在南海地区的政策立场,以及美国对南海地区的介入过程,以考察中美两国在南海地区的行为演变过程。行为是社会学研究的起点,国家间行为互动是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切入点。在社会学中,完整的行动要素包括行动主体、客体及中介。从社会学的行为研究视角出发,分析中美两国在南海地区的行为互动,将中美两国在南海地区的行为互动假设为一个互动行为集合体,中美两国互为行为主、客体,而南海地区或南海地区国家为行为客体或行为中介。据此,可将中美在南海地区的行为互动分为三类行为,从这三类行为互动中可得知中美两国在主体间规范上的差异,以及双方在现实中的互动路径。这种研究视角,一方面可以对中美在南海地区的分歧和共同利益进行具体观察;另一方面,启发中美双方应在中美关系大局中处理在南海地区分歧,避免中美关系大局被南海地区或南海地区国家所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