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改革进入到深水区或攻坚时期后,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很难区分出纯粹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或社会问题等,这意味着承载“改革顶层设计”的领域必须具有综合性并成为各领域改革的“交集”。在财政社会学看来,财政权是一国政府最为重要的权力,因为无论是传统国家还是现代国家,其治理结构与模式都以特定的财政收支方式为基础。进一步说,财政制度安排决定了国家的性质、前途和命运。税收型财政制度、市场经济和现代国家治理是“三位一体”的,因此,中国改革应以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具体指向,并将提升现代国家能力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着眼点,将税收型财政制度作为改革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考虑到税收型财政制度悖论,应以财政共和主义为基础进行财政宪法和货币宪法方面的改革。
简介:系谱学方法曾经被人们用来思考历史现。这种思考可以使人们发现一些传统的历史学方法所忽视的东西。当我们用系谱学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过程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历史上,马克思的思想曾经受到排斥,这种排斥使人们很容易辨认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而后来马克思主义普遍发展了,甚至被神化了。这个时候,马克思主义思想形式化了,真假马克思主义无法辨认了。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曾经是一个边缘性的问题,而在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却转化为中心问题,而这种转变使马克思思想中的中心问题即无产阶级解放的问题受到排斥。抽象的人的解放曾经是马克思批判的对象,但是在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人的解放成为马克思思想的目的,而实际上,这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人道主义的东西。
简介:传统的法学方法论范式,被学界概括和界定为归类(或包摄和涵摄)、推论、等置和评价——这四种范式。但归类或包摄和涵摄均可再归属于形式主义的推论范式,于是传统四范式最少可化归为推论、等置和评价——这三范式;其中的等置范式试图借助于具有实践理性的类推法、比较法和归纳法,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等置或者对称性,但其重心依然倚重于逻辑理性;而评价范式不仅离开了“客观化”的逻辑框架,而且也因脱离价值评价的主体及其特定语境,而成为无法实施的一厢情愿。最后认定,唯有具有主体间性(交往理性)、综观性、动态性的语用范式,才可以克服和超越传统三范式的缺陷,经由交往理性而实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对称性。
简介:鉴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2013年初,我国一改原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模式,实行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导的全新统合协调式食品监管,并着手修订现行《食品安全法》,以进一步调整监管主体与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关系,促进监管合作。基于法律经济学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主体合作的改进,但鉴于三方主体各自"失措"、"失信"与"失察"的制约,食品监管仍可能陷入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角色、转移产销主体监管重心以及促进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讨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问题,从而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简介:从“中国化”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非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一个必然的历史选择过程,从传播学的视角检视这一历史过程,可以得出:中国历史上自古就存在“中国化”现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中国化”过程中产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化”质的飞越;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化”催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正式提出。这一历程的实现,既源于外来文化传播的历史铺垫,又实现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对近代中国国情对革命理论苦苦追寻的深刻回应,同时,中国共产党在此过程中起到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同样极为关键。回顾这一历程,有助于更深入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形成,从而得出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