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推进儿童福利立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儿童福利事故的频发、政策的转向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构成了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时机。考量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儿童福利立法宜选取普惠式、社会参与式、综合式的模式。推进儿童福利立法需科学定位儿童福利法、准确界定儿童福利法的内容并合理配比各主体间的义务。儿童福利法的科学定位既要考虑该法与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异同,又要兼顾与非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调适和衔接,以确立和维持不同法律的立法空间。儿童福利法内容的准确界定需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法制资源的前提下调和相关制度的冲突,以发挥不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协同功效。儿童福利法义务的合理配比要求明确划定国家、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构建各责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儿童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
简介: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2002年2月1日新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国重构外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开始。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监管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的银行监管法律,也是目前以银行业监管为规制对象的效力最高的立法。同年7月26日银监会公布了新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监管法》、《条例》及其《细则》共同构筑起了我国当前外资银行准入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