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西部地区乡村干部职务犯罪呈高发、逐年递增之势。从检察机关所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0案件来看,该类犯罪具有鲜明的特征:窝案、串案居多,犯罪手段多样化,发案地域普遍化,作案时间持续化,社会影响恶劣,但司法机关的处罚偏轻。经调研发现,造成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频发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财务管理混乱、约束失范、监督缺位、打击不力、待遇偏低等外在因素,也有其心理失衡、法制观念淡薄等自身因素。这就要求在治理该类犯罪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构建完善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乡村干部的腐败行为,还要司法机关加大查办和打击力度,以儆效尤,遏制该类犯罪。
简介:一预防犯罪方针的含义及诸种提法预防犯罪方针,是指规范与指导预防犯罪活动的工作指南及行动方向。由于犯罪原因的极度复杂性、多变性,犯罪预防工作相应具有艰巨性与困惑性,因而应有一定的方针予以指导。正确方针的指引与导向,可以使预防犯罪工作做到事半功倍。由于我国犯罪学研究开展得较晚,对一些基础理论研究得不够细致与深入,尤其是预防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缺乏系统的研究与总结,致使预防犯罪方针的理解,呈现出诸种不同的观点与认识。一种观点认为,预防犯罪的方针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司法实践工作中总结提出并付诸实践的公安政法工作的方针,是毛泽东同志多次提出并倡导的方针。一种观点认为
简介: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其重点在于对人民承担公法之金钱给付义务可否利用特别法优惠规定予以减轻及免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探讨。首先是防空洞的建造义务。本文认为,人民享有建筑自由权之外仍然需要承担相对应的义务;但若特别法赋予民众特殊的豁免条款,则应当遵循'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及'特别法优于基本法'原则予以减免。在本案当中,原告依照特别法规定提出减免建造义务,有其依据。其次是法院见解的考量与斟酌。本文认为,法院的见解似有不适之处:一者,法院狭窄理解优惠条款适用性,有曲解优惠条款的立法目的;二者,法院认为廉租房建造者违法将获得比守法更大的利益,乃是基于'虚幻危险性'所作出的判决,妥适性有待考量;三者,本案当中是否有违反'不当搭附禁止原则',以及可否引用'禁反言原则'加以判断?最后,本文认为住房问题涉及到人民的居住权益,也关乎到国家负担的能力问题,因而对于住房问题需要审慎以待。同时认为该案例,亦为行政法学界提供了许多行政法理探讨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