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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个结果
  • 简介:刑事政策学的体系是指以刑事政策学的诸研究对象为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所形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现有的刑事政策学体系很不完善,存在种种缺陷.重新构筑刑事政策学的科学体系,是新时代的要求,是繁荣刑事政策学的必由之路.在现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刑事政策整体预防与控制犯罪的系统作用,以刑事政策为研究对象的刑事政策学应从侧重于对刑事政策实践的研究向实践与基础理论并重,将侧重于对策研究向对策与决策研究并重,将刑事政策作为一种静态结果的研究向静态结果与动态过程并重的方向转化,并据此构筑刑事政策学的科学体系.

  • 标签: 刑事政策 科学 体系
  • 简介:仅仅研究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是不够的,必须从总体上构建犯罪预防体系。科学的犯罪预防体系应当具备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个支点。超前性从总体上影响犯罪预防的整体思路;对应性直接针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复合性确保参与犯罪预防的主体、各类预防措施有机地纳入统一的整体之中。个支点缺一不可。

  • 标签: 犯罪预防 犯罪预防体系 超前性 对应性 复合性
  • 简介: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有法可依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前提。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强化,首要的问题是架构法律监督立法体系。在再次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应充分吸,钠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相关内容。

  • 标签: 刑事审判 法律监督 立法体系 架构 检察机关
  •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导读(续)山丰1.关于立案,新刑事诉讼法所作的修改是:第一,增加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必须立案的规定。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增加关于审判机关必须受理案...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现行刑事诉讼法 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修改 被害人
  • 简介:关于洗钱罪侵害的客体到底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是正常的司法活动在我国长期争论不休。侵害金融管理秩序说背后反映的是刑法对国家金融安全法益保护的利益诉求,但其错误之处在于未区分社会整体洗钱行为与个体冼钱行为危害之间的区别,将整体的危害性作为个体洗钱行为的入罪理由,导致刑法评价对象的错误。就侵害法益的评价标准而言,两种争论反映的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之间的争议,但由于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危害的轻微性和不确定性,即使从行为无价值的视角也无法得出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的危害值得刑法介入的合理结论,洗钱犯罪侵害并值得刑法予以保护的法益只能是国家司法权。

  • 标签: 洗钱 法益 客体 金融安全
  • 简介:本文以H省人民检察院2007—2012年死刑审案件的法律监督实践为基础,结合其他一些地方的情况,剖析了当前检察机关对死刑审案件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死刑审案件法律监督的对策建议。

  • 标签: 死刑 二审 法律监督
  • 简介: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作了较大改进,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但问题依然很突出,如所有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律采用单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缺乏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程序,不足以防止强制措施被滥用;“惩罚性”地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有必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改进和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 简介:长期以来,在刑法解释过程中,各解释方法均是平行而论且择一采用的,但是以何解释方法之结论为司法之准据让人费解,此问题也难免导致刑事司法的任意。究其原因,刑法学界迄今并未构建起教义学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该方法论体系之建构无疑会有助于限制刑法解释结论的任意性。以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以及目的论解释为主干,并以目的论解释为核心开展前述体系的构建是一种初步的尝试。首先,目的论解释方法是为实现刑法之目的,因此该解释方法应位于各解释方法之首,但是何为刑法的目的还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其次,对目的论解释实有予以限定之必要,这有赖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运用。最后,刑法解释方法体系的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

  • 标签: 刑法解释方法 体系建构 目的论解释 刑法目的 限定
  • 简介:变更管辖制度一直是刑事司法中的热门话题,在近期重大热点案件中也均能看到变更管辖的身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变更管辖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案件类型异化、启动主体的无序性、与回避制度的割裂等等,而导致这些“怪像”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特有的诉讼构造。因此,对变更管辖制度的分析与反思,离不开对刑事诉讼构造论的发展与创新。基于此,笔者在对北京、新疆、江苏地实证调查的基础之上,对变更管辖制度进行理论上的解读,并在构造上对变更管辖制度进行重建。

  • 标签: 变更管辖 行政决策模式 诉讼效率 诉讼构造 起诉选择权 管辖异议权
  • 简介:通过梳理刑法中潜藏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以及毒品再犯的价值属性可以发现,有关司法解释中的毒品再犯规定违反了再犯制度设立的初衷,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也干扰了既存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的逻辑平衡,更反映出司法解释对毒品再犯的功能性误读。毒品再犯的规定,只是为了填补“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后”这一累犯制度留下的评价空白,而不能将其适用范围前置到判决宣告之时,为此需要对“被判过刑”进行重新解释,并且应当禁止“累犯加重”或者“再犯加重”的做法。

  • 标签: 累犯 毒品再犯 重复评价 再次犯罪评价体系
  • 简介:沿用“鉴定意见”法律称谓的“两个证据规定”规制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体现实体真实和程序公正的价值取向。相比于两大法系司法鉴定(专家证言)证据能力规则体系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两个证据规定”运用逆向的方法,通过鉴定证据排除规则初步构建了我国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规则体系,对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进行系统规制。而要实现司法鉴定的应然价值,就必须依据现有的规则体系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以阻断冤假错案的发生。

  • 标签: 两个证据规定 司法鉴定 证据能力 司法审查
  • 简介:<正>《检察理论研究》1992年第一期刊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人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笔谈》一文,就一案例(略)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了讨论。此文共列举了种观点:王树成同志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指利用行为人自己的职务之便,不能包括利用第人职务之便,即否定说。曲辰同志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者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取请托者的财物,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肯定说。武乾同志认为对利用第人职务之便要作具体分析,不能认为都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认为都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折衷说。上述种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我国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人职务上的便利能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 我国刑法 受贿罪 被告人 利用
  • 简介: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2009年审理的一审案件和审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表明:没收财产刑配置于重罪,司法适用率也比较高;轻罪则很少适用没收财产刑,而较多地适用罚金刑;没收部分财产的比例高于没收全部财产的比例,主要集中的罪名在职务犯罪和毒品犯罪。没收财产刑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简单地以罚金刑的优势和“私权神圣”的意识形态来否定没收财产刑是不可取的。应当通过建立刑事被告人财产申报制度、明确没收部分财产数额的标准、建立刑事执行庭统一负责执行没收财产刑和特别没收、完善民事债权优先制度来改革与完善没收财产刑。

  • 标签: 没收财产刑 司法统计 改革 完善
  • 简介:被害人过错是侵犯人身权利命案中的重要酌定情节。由于刑法元结构模式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将犯罪人与国家的刑法元结构模式转换到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刑法元结构模式。应当明确界定被害人过错的范畴;被害人过错的标准,包括主体专属性、时间确定性、行为过错性、作用因果性、程度明显性;规范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保证和放宽适用的前提、扩大和规范适用的影响、完善和改进适用的依据。

  • 标签: 被害人过错 刑法二元结构 刑法三元结构
  • 简介:德日犯罪阶层论和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具有相同的入罪要素和犯罪构成雏形。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出罪要素上,即前者具有犯罪豁免性质的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和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的出罪要素,而后者没有犯罪豁免事由的出罪要素。德日犯罪阶层论具有明显违反法治精神的缺陷,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上并不比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更有优势。对于各种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并非更换犯罪构成体系即可解决问题,主要应从刑法解释论、罪数形态论、认识错误论、共同犯罪论、违法实质论等其他相关理论来探求解决问题之道。

  • 标签: 复杂疑难案件 犯罪构成理论 德日犯罪三阶层论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 优劣 对决
  • 简介:近二十年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态势有日趋严峻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生成特点与单纯社会预防存在的不足决定了有必要将情境预防纳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而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集中、情境预防较少受国情差异影响则使其具备相当的可行性。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情境预防 必要性 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