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在我国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中都有规定,它是普通公民参与司法活动的民主形式,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对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的问题和缺陷也日趋明显。因此,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已是刻不容缓。本文拟就人民陪审制度的意义及现行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提出几点看法。一、人民陪审制度的的意义从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是由一定数量陪审员组成陪审团,集体参加诉讼活动。陪审团在审判中与法官有明确的职能分工,陪审团负责认定案件事实,法官负责适用法律。陪审团对案件事实作出的裁
简介: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财政部于1997年7月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要求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教育部于1998年4月出台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并要求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存在制定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的问题)。《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存在一定的区别。下面,就对二者的区别做一下浅显的探讨。一、制定《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了解了制定《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也就明白了它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区别。高等学校是典型的事业单位,那么,高等学校为什么不直接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呢?理由是:1.是正确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需要。学校的财务活动有很明显的特点,尤其是收入、支出活动。从总体上看,收入要体现多渠道的特性;支出要体现学生培养成本的特性;高校要体现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向法人实体转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