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要求明确“铂金”首饰是否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请示》(浙国税流[1999]5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铂金首饰,俗称白金首饰,是以铂金属为原料制作的一种贵重首饰。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都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对以铂金属制作的铂金首饰,应该征收消费税。鉴于铂金与纯金、银是不同元素的两种贵重金属,因此,铂金首饰应该在生产销售环节依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请依照执行。[备注:晋国税流发(1999)42号八月二十六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
简介:在日常具体工作中,进料加工业务的退税管理历来是出口退税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许多特殊情况难以把握,从现有管理上也无政策依据可运用,需进行特殊处理。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采取作价销售方式但未按正常程序、规定到主管出口退税机关进行备案的业务,就属于一种特殊情况,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谈一点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意见。企业进口料件未备案,此种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是经常发生的,大部分是因为企业对出口退税业务生疏,根本不懂得出口退税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导致业务已经发生了还懵懵楞楞不知备案;再者是个别企业不够重视,延误了备案时间或备案材料遗失无法备案。 对上述问题的处理,财税字(1997)14号文件明确规定:
简介:2015年12月17日财农[2015]229号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重庆、江西、湖北、湖南省(直辖市)财政厅(局)、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1]40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形成的《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国办发[2013]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30日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财政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
简介:2018年5月25日财建[2018]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同步推进建设网络强国战略部署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
简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领导于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全文如下: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县(处)级以上(含副县[处]级,下同)干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第三条报
简介: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