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采取国际比较的方法,对现阶段制约中国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论述。本文的论述几乎涵盖了中国创业投资起步阶段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独到见解。譬如,关于创业投资的投资领域,作者不赞成将“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求及其产品开发”作为创业投资的对象、而主张以“具有高成长的创业企业”作为投资对象,并且认为创业企业不仅应包括初创建企业及其成长过程的初期阶段,还应包括再创建企业及创业企业整个成长过程的各个阶段,这不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且也符合世界创业投资的总体发展趋势。关于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作者主张创业投资应发展以集合投资为主的基金形态,即私募式非公共权益资本的投资基金形态.并认为结合中国实际,推行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是比较适宜的,而推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则与中国的基本法律体系(即主体法系)相悖;现阶段中国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行自我管理模式弊病甚多.应尽快制定特别法规,大力推行基金委托管理模式,才能真正建立起创业投资企业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中国创业投资企业由自我管理和实行“实收资本制”所带来的“闲置资金运作”和股东要求年度回报,是置中国创业投资于死地的不治之症,必须从根本上铲除。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内部治理,作者认为,只有按照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模式,科学地设计投资人与管理人,管理人与受资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才能建立和完善符合创业投资内在规律的治理结构,并形成其核心竞争力。关于创业投资的资本来源,作者建议中国应尽快政变现阶段创业投资资本来源渠道单一的状况,逐步放宽保险、社保等资金对创业投资业的市场准入,并采取一系列鼓励措施吸引
简介:在中国设立创业板市场之所以一拖再拖,除了一些可观察到的风险外,最大的障碍则是来自中国创业板市场所要承载任务的泛化。事实上,无论是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还是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其承载的任务都是非常明确的,如前者更重视价值培育,而后者更注重价值发现。笔者认为,中国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四大任务:(1)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一个有效的财务安排机制;(2)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进行价值发现和公司孵化;(3)为创业投资提供有效的退出路径;(4)为财务投资人和战略投资人提供一个相互转换的有效机制。鉴于创业板市场的重要性以及国内外条件的成熟度,笔者建议创业板市场一定要赶在主板市场全流通前开设。
简介:中国金融深化改革的不断加深,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的全面推进,以及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QFII的投资规模势蓝会不断增加.对中国资本市场促进作用也会不断加强。本文以中国16家上市银行作为研究样本,考察QFII持股与上市银行绩效的相关性,首先,文章回顾了国内外QFII制度的研究现状和QFII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以2004年至2014年间中国16家上市银行的QFII持股和财务数据为样本,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对QFII持股与中国上市银行绩效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本文从提高上市银行质量。完善上市银行治理机制,放宽QFII入市限制以及创造良好的证券市场运行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能为中国银行业改革和QFII的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