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入WTO既是一个世界性的经济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就法律角度而言,WTO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50年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为WTO各成员共同接受的国际贸易规则。这些规则又深深影响着各国法律。一国加入WTO,就必须全部接受WTO规则,并根据WTO规则相协调。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功地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与此相适应,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但其中有许多法律、法规与WTO规则不符。入世在即,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是确定中国入世的法律原则,以促使中国现行及未来的经济法律制度与WTO规则体系相适应、相衔接。
简介:<正>谨慎原则又称稳健原则,是指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权益的做法.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持小心的态度,必须充分估计到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到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众所周知.商品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必然伴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发达,市场的存在必然存在着竞争.特别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如此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企业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未来的经济活动不可能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随时困扰着企业的经营活动,因而在企业会计核算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