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极安全是北极治理的重要内容。随着人类进军北极步伐的加快,北极安全治理面临国家利益导向制约、治理理念与行动滞后、国际安全与全球安全考量不足等问题。引入共同安全理论视角,能够回应北极本身安全、区域整体安全及其向外辐射的国际安全与全球安全影响的共同安全属性要求,深化对北极共同安全问题的认识。探讨北极共同安全治理议题的主要类别及其特征,强化当前以北极自然环境与人文生态安全议题为基础、以北极能源与航道安全议题为重点、以北冰洋沿岸国家的国家安全议题为补充的北极共同安全核心议题分析,有利于防止北极陷入共同安全困境,推动北极安全治理进程,实现北极的长期稳定、开放与安全。
简介:从狭义的国际政治(国家间政治)演进到广义的国际政治(全球政治),始于冷战后期,而全球政治成为国际政治的主流则是在冷战结束之后。全球政治时代的来临,使得安全维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纵向维度看,安全关注层次从国家向上扩展到国际体系和次国际体系、向下扩展到次国家和个体,由此导致安全指涉对象和安全化行为体不仅包括国家行为体,而且包括各种非国家行为体;从横向维度看,全球政治时代的安全关注已超越传统的政治和军事议题领域,拓宽到环境、经济和社会诸议题领域。北极地区的安全层次和安全领域变化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随着全球政治时代的来临,北极地区议题的安全化也日益引人关注。作为近北极国家,中国兼具安全指涉对象和安全化行为体的双重身份,在北极地区议题的安全化过程中,既要关注自身国家安全利益,也要关注超越国家安全利益的人类安全利益。
简介:在我国外资市场深入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势必成为主要的投资监管措施之一,但是我国目前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成熟,特别是缺失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机制等实质内容。外资国家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倾向于盖然性分析,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是采用威胁——脆弱性的互动分析法。对于外资而言,国家安全脆弱性的关键在场是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设施、敏感信息、敏感地域等,这些敏感点易受攻击或者损害而难以防范或补救,从而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外资对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是外资有意图与有能力或有机会损害国家安全。西奥多·H·莫兰总结了外资的三类威胁行为,并提出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的三威胁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并不全面,仅考察了威胁行为,而外资的威胁体现为三个方面: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国家安全风险是意图、控制能力、威胁行为与脆弱性这四个因素的互动结果,因此,更可行的外资国家安全风险判断路径是四因素变量互动分析。
简介:国际安全的实质是共同安全,有赖于国际社会在安全观念和安全战略上的基本共识。由于20世纪纪以来全球国际体系的形成及其文化多样性,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民族主义与大众政治的兴盏、超级强权的出现及其意识形态对立,此种共识或价值基础已相当“稀薄”。在战略文化上,存在着对抗型与合作型的差别;在安全观念上,存在着对国家安全、国际安全或全球安全的不同价值偏重;在安全策略上,存在着霸权、均势与制度等模式的竞争。而避免重大战争、维护国际体系稳定与各国独立生存仍然是国际安全的首要目标;促进经济正义以避免国际经济秩序失衡所衍生的国际国内冲突、应对影响人类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全球性非传统安全问题,正成为新的难题。在安全相互依赖的时代,国际社会必须重建共识,奉行以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为价值导向的、真正的“国际安全战略”,否则将难以摆脱纯粹自助与竞争型“国家安全战略”所造成的安全困境。
简介:指导性意味着权威性和一般性;指导性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性,也具有实质合法性。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性,即效力上的说服性和参考性、功能上的从属性、效力位阶上的次级性和产生方法的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性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的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的具有统一性、普遍性、系统性和便利性的指导性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