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一个移民村落的考察发现,地缘性村落通过人情网与本组通婚构成的“拉拉子亲”网络,形成面子交换的“内部化”机制,使得互助得以维持;通过排涝水利的涝灾惩戒机制特点构成了水利共同体,民间信仰对村民则是起到了惩戒和强制的作用,使得合作得以维持。地缘村落的互助合作机制的社会基础在于散射格局下松散、开放、缺乏结构性力量的性质。所以,在地缘性村落中,一个无结构而有规范的熟人社会得以实现则需要交换与强制并存的机制进行维系。而费孝通认为熟人社会的互助合作的机制就是差序格局下的亲属伦常,这是在村落内部的基本关系建立在血缘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忽略了中国大量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构成的村落及其互助合作的机制维持的差异。
简介: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成都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时,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近90%的村民小组形成“长久不变”决议,农户承包合同(证书)期限明确为“长久不变”,同时支持对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形成“长久不变”决议,农村土地改革朝着物权化、产权化的方向迈进,农村土地不再因人口增减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另外,针对承包帅。流转时需要明确具体年限的要求,各地流转合同年限多数不超过第二轮延包时的剩余年限,也有部分企业的流转合同年限为20年、30年或更长。对于流转期限,企业从回收投资考虑希望越长越好,农户则从租金考虑不希望期限过长。总的来说,流转期限和租金难以统一规定,宜由合同双方约定,同时要探索租金计算方法和标准,政府加以引导,确保农户利益。
简介:土地流转可分为村社自发土地流转和政府推动的土地流转,二者具有不同的发生逻辑,并对农村社会造成不同的影响。用城郊农村土地流转的经验去论证非城郊农村大规模土地流转的合理性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大规模土地流转对大部分农民有利的农民权益论调,从现实经验来看并不成立。政府推动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将危及农村整体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推动土地大规模流转,使土地集中到少数“种粮大户”手中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价格的论调,同样经不起现实检验。只有通过土地自发流转形成的耕种中等规模土地的“中农阶层”才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粮食战略安全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