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鲁政办字〔2018〕1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30日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
简介:藏政办发[2018]8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