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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平民法官”的陪审地位削弱了民众在分享审判权中的能动性,应摒弃“人民陪审员”的称谓,以“人民参审员”取而代之.“参而不审、形式化参审”已成为延缓参审制改革的桎梏,究其根本,源于选任制度的瑕疵.应在源头上消解阻碍“平民法官”参审的不利因素,在选任权属设置上消解法院对参审制运行的制约,并明确权责,惩戒“消极参审”.

  • 标签: 平民法官 参审员 司法民主化 选任制度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程序化,要求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在办理程序上适当从简,在实体处理上适当从宽.然而,公正和效率从来都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在确保公正的基础上实现效率是各国司法都需面对的问题.台湾地区适用认罪协商制度已有十余年的实务经验,以他方制度运行为镜鉴,能够为大陆构建符合本土实际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有益启发.

  • 标签: 认罪认罚 协商 公正 效率 台湾地区
  • 简介:原生态旅游资源是人们欣赏、享用、未经开发、没有被污染和破坏的原始自然景观,它是开发原生态旅游的基础和前提,保护原生态旅游资源是实现原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人们的生态游览权、生存权、经济发展权以及资源的公共性、法治的供给不足等,都对原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挑战,为此应当健全法治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原住民的生态补偿制度、原生态旅游的利益分享机制,增加原生态旅游资源的使用成本。

  • 标签: 原生态旅游资源 可持续利用 生态法治
  • 简介:1999年以来,窦秀英检察长带领党组一班人,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强检为根本,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带出了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创出了一流的检察业绩。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先后荣获“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模范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等荣誉。

  • 标签: 北京市顺义区 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实践与探索 质量管理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简介:<正>四、围绕国际裁判国际关系论和国际法学所展开的对话如上阐明的那样,战间期现实主义者与理想主义者的对立点之一就在于如何认定构筑国际秩序时国际法和国际裁判所具有的作用,尤其是伴随强权的变化所发生的秩序变化能否用国际法和国际裁判这一手段来和平地实现。在这里,国际法的作用没有与国际裁判的作用相区别。实际上,由国际裁判支撑的国际社会法治正是劳特派特或"通过法来实现和平"论者等战间期理想主义的最大特征。

  • 标签: 国际裁判 国际法 理想主义 现实主义 社会构成主义 新自由主义
  • 简介:在本轮司改过程中,A市检察机关始终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而确保检察官依法行权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主题。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两种,本文主要介绍A市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的实践探索

  • 标签: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运行保障 实践探索 检察权 四川省 专题
  • 简介:<正>目次一、引言(一)探索国际裁判作用的两种方法(二)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对话的可能性二、理想主义的宏大构想(一)法治作为出发点(二)国际裁判的理想形象(三)对格劳修斯主义的坚定信念三、现实主义者的危机意识和批判(一)危机意识的背景(二)对"通过法来实现和平"的批判(以上本期刊载)四、围绕国际裁判国际关系论和国际法学所展开的对话五、结论

  • 标签: 国际裁判 国际法 理想主义 现实主义 社会构成主义 新自由主义
  • 简介:中国海事仲裁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虽然历经近60年的发展成绩斐然,但是中国海事仲裁依然没有引入在海事仲裁领域普遍流行的临时仲裁。临时仲裁在中国海事仲裁的缺失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尽管如此,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代表的中国海事仲裁机构存在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通过对临时仲裁的本质研究,试图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下,分析论证通过中国海事仲裁机构的变革以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实现中国海事仲裁模式的创新。

  • 标签: 临时仲裁 意思自治 海事仲裁机构
  • 简介:绩效考核,是一个普遍性难题。传统“大锅饭”式的考核模式存有天然弊端,往往“年底搞平衡、先进每年轮”,考核的激励作用难以发挥;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后,难以适应“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新要求;再加上内设机构改革推行“大部制”,业务部门人员大幅增加,使本就有所弱化的部门管理,在对干警进行考核时,更是难度加大。这些问题,都亟待“破冰”解决。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借鉴上个世纪70年代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取消对内设部门的考核,“分田到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式考核,既发挥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作为“微科室”、员额检察官作为“微科长”的作用,也激发员额检察官及其办案组织内每位成员的工作热情。

  • 标签: 革新考核模式 检察官办案组织 径直考核
  • 简介:人民法院的审判不具有理性,本身就是对法院形象和审判案件结果的不负责任。尽管我们不能强求当事人必须服从某一裁判结果,但是我们应当尽最大努力使自己的审判及其裁判结果让当事人信服,尽可能使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在自己主持的诉讼阶段结束,这就是理性审判所要追求的目标。说白了,倡导理性审判是推进现代司法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设现代化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内容。

  • 标签: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现代化建设 理性审判 学习型法院 群体性调研 庭审改革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近年来,湖南省检察院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格局,打造社会普法与公正司法有机结合的湖南模式,有力助推法治湖南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

  • 标签: 普法工作 湖南省 责任制 检察院 执法 法治实践
  • 简介:根据争创“四个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党委在狠抓班子建设队伍和业务建设的同时,在区委、区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以案件少、秩序好及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分局97年1月10日宝山“110”报警服务台开通为龙头,不断提高分局整体快速反应能力和对社会面全方位、全天候控制的能力,努力探索和逐步完善省市结合、市郊结合地区的夜间治安动态防控的运行机制,严厉打击现行犯罪,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从而

  • 标签: 防控机制 夜间工作 网络建设 治安防范 结合部 工作制度
  • 简介:编者按:根据现行法律,我国检警关系的立法定位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流水线型"构造.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及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关键作用的凸现,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效率和质量制约了检察机关控罪职能的行使.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而改造现行的检警关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改革和探索,提出了在现阶段"起诉引导侦查"的改革思路,并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以下登载的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起诉引导侦查"的改革予以探讨.借此,本刊希望能引起读者对此问题的争鸣和进一步探讨.

  • 标签: 检警关系 侦查 人民检察院 起诉 证据 分工负责
  • 简介: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及时有效遏制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立足海口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海口中院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环保庭成立后于2012年6月受理了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 标签: 保护生态环境 司法实践 可持续发展 海口 生态保护 实践探索
  • 简介:《法律援助协作公约》是于1999年8月2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部分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协作研讨会上缔结的,当时有天津、辽宁、山东、北京、江苏、湖南、上海、河南、陕西、重庆、黑龙江、安徽12个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签约。该公约由来于天津与北京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合作,并经山东

  • 标签: 《法律援助协作公约》 中国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
  • 简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创建至今已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其纪念大会与95年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和云南大学法律系主办,并在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的协助下,于7月下旬在昆明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以及香港、海外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在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法理学研究会

  • 标签: 中国法理学 中国法学 会法 向21世纪 理学研究 部门法学
  • 简介: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一种全新尝试,是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两年多以来,重庆检察五分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为核心,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探索监督的实现途径,不断畅通人民监督员对“七种情形”的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使“软监督”变成“硬监督”,充分发挥出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职能,赢得了人民监督员广泛的信任和支持。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 检察体制改革 检察工作 外部监督
  • 简介:我国检察制度承栽着重要的使命,是秩序、权利、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其法律监督职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实现,即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基层检察机关也基于上述职能设置主要业务部门及综合性辅助部门。在实际机制构建和完善过程中,各基层检察机关纷纷进行内部管理机制和模式的探索,方式不同效果也不同。本文结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置管理模式的改革。对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进行探讨和分析。

  • 标签: 基层检察机关 机构设置 管理模式
  • 简介: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和莫文秀同志关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我院创新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内部监督方式转变的途径,2010年,在天津市检察系统中率先实行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在全院干警中选聘十五名骨干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本院纪检监察的联系沟通、督察检察、教育宣传、信息反馈、经验总结等工作。纪检监察联络员任期为二年.由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发放聘书。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为我院“零点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强保障。对如何做好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 标签: 纪检监察工作 基层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员工 东丽区 联络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