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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战后,日本从劳动保险出发,经过15年发展,实现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全民保险体制;其后,立法重心逐步向老龄化对策演变,制定了立法理念全新的《就业保险法》和《护理保险法》。其审时度势,抓住有利时机发展社会保险事业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颇具参考价值。

  • 标签: 日本 社会保险立法 沿革 动向
  • 简介: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规定了各种金融商品交易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该法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责任性质、赔偿数额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对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规定比较简单,仅要求行为人赔偿投资者损失,而对内幕交易行为则并没有规定民事责任。对操纵市场行为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否定,日本更多地依赖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此外,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还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违反说明义务或适合性原则,从事了欺诈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在将来修改《证券法》或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时,可以借鉴日本法中的经验,完善我国金融商品交易欺诈民事责任制度。

  • 标签: 金融商品交易欺诈 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民事责任
  • 简介:日本是较早进行劳动立法的国家之一,其解雇制度早在19世纪末的民法典中就已经首次出现,20世纪70年代最高法院在"日本食盐制造事件"和"高知放送事件"的判例中正式确立了解雇权滥用的法理,80年代又在"东芝柳町工场事件"和"日立医疗事件"的判例中进一步扩大了该法理的适用范围,并最终在2003年修改劳动基准法时在法律上被明文规定。

  • 标签: 解雇 日本劳动法 劳动合同 解雇权滥用的法理
  • 简介:本文分析了二战后头五十年内关于日本司法系统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日本法官自愿成为执政党的政治附庸,另一种则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独立和诚实的司法人员。双方都同意,作为日本司法系统的特征,对个体法官进行紧密的官僚制控制使得司法系统统一并且和谐运转,但这也导致了日本法官更趋向于服从重森严的等级,而非法律的教义。就这一点而言,日本司法系统可能成为其他国家,比如中国的可借鉴利用的模型,因为后者正在缺乏大量法律从业人员的情况下建设新的司法系统。必须注意的是,日本司法系统是在能够缓和极权倾向的有效民主制度中运行的。作为最终的结论,所有的司法系统都是极具政治性的,他们的所有工作都是以其自身所处的制度文化和政治文化为背景而展开的。本文也分析了各持上述一种观点的两位学者间互相冲突的方法论:马克·拉姆塞耶的回归分析和理性选择假说以及约翰·黑利的传统比较法制度历史分析。本文比较了两种方法论的强处和弱处,并体现了以下两点:第一,至少在这里,定量分析进路强调了个体选择的作用,而定性分析则强调了制度设置;第二,尽管定性分析能提供更为宽广的叙述,但也以故事中空白情节的人为虚构和因此造成的结果走样为代价。

  • 标签: 司法独立 法律与发展 日本法 比较法 法律与社会科学方法 法律与政治
  • 简介:在1950年《日本公司法》修改之前,日本也曾一度采用了“法定资本制”。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政府面临着如何在一片废墟上重建家园的问题。由于传统的“法定资本制”在资金的筹措、运营等方面不能满足战后日本经济复兴的需求,1950年《日本公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创设了“折中授权资本制”。之后,日本政府又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公司的资金筹措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 标签: 日本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法 中国 出资方式 法定资本制
  • 简介:日本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并通过相关立法和制度加以保障。而在GATS具体承诺中,日本在五个教育服务分部门中都进行了开放承诺,但同时在具体的提供方式准入方面,进行了极为具体和详尽的规制。面对未来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磋商,日本提出了一些建议并阐释了开放态度。对此,我国应结合自身实情,借鉴日本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规制策略,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完善立法,保证质量。

  • 标签: 日本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承诺与规制 启示
  • 简介:日本的宪法私人间效力理论受到德国直接适用说、间接适用说、无效力说的影响,存在学说的对立和争论。为了克服传统理论的缺陷,日本的私人间效力理论对传统理论不断地进行反思、重构。在关注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等国外学说发展的同时,也结合日本自身的裁判实践,突破传统理论的局限提出新视角、新问题。本文在学说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私人间效力理论的归结是法的解释、适用的基准问题,即利益衡量。所以,过度纠结于私人间效力的规范性构成未必对人权保护有益,应当关注司法实践中利益衡量的正当性问题,寻求更利于保护人权、保障公正裁判的利益衡量标准。

  • 标签: 私人间效力 合宪性解释 利益衡量
  • 简介:日本明治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以及废除欧美诸国的治外法权,明治政府经由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实现日本法制的近代化。在此进程中,由于当时的日本尚不具备适合西方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经引入的法律与日本传统相背离、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势推进变法等缘由,日本固有法与西方外来法之间的冲突不断。为此,日本通过将固有法律因素纳入近代法律制度、在民众当中培育符合近代法制的法律意识等路径,较好地实现了固有法与外来法的融合。基于此,处于法制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总结并借鉴日本昔日的经验,并对"中国法律制度向何处去"这一时代话题予以回应。

  • 标签: 明治维新 固有法 外来法 冲突 融合
  • 简介:<正>引言日本民事诉讼法[2]文书提出命令及其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中,由现行法首次规定的内容有以下几条:1.220条4号文书提出命令申请的必要性要件(221条第2项);2.裁判所的文书特定程序(222条);3.用以审理文书持有人是否具有文书提出义务的"暗室程序"(223条3项);4.只针对文书的某一部分内容提起的文书提出命令(223条1项后段)。日本现行法

  • 标签: 文书提出命令 审理程序 裁判所 程序设置 记载内容 证明责任
  • 简介:从反垄断法的直接目的与最终目的可以看出,它所应当维持的市场机制是在动态与静态二方面均可有效地配置资源的机制.市场机制在这二个方面的功能各所不同且又独立地对反垄断法产生强烈的影响.本文从市场失灵与日本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的界限入手,讨论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时所采用的重要的法律手段"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与市场机能同样是有界限的,因为我们不能推定或确定适用除外的范围.

  • 标签: 市场失灵现象 日本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除外制度
  • 简介:当下,民法典的编纂不仅成为民法学界的研究重心,而且引起劳动法学界的极大关注。鉴于现代社会中服务合同的重要性,有学者提出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将"服务合同"有名化,并构建各类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日本债权法修改过程中亦有此提案,并在法制审议会进行了讨论。但是该提案因忽略对"类似劳动者型服务提供人"的保护,受到日本劳动法学者的广泛批评,最终在"中间试案"阶段被删除。因此,在充分吸取日本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民法典中应确立服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有名合同地位;以消费者型服务合同为中心构建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将"类似劳动者型服务合同"纳入雇佣合同中予以调整,同时作为劳动法的课题做进一步的研究。

  • 标签: 日本债权法修改 服务合同 雇佣合同 类似劳动者型服务提供人
  • 简介:本文通过对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案例的分析发现,判例肯定了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认为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和正常上课期间伤害事故的责任没有本质区别。如果教师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且其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根据日本《国家赔偿法》和《民法》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失的,根据其过失的轻重程度,减少其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判例还确定了学校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判定原则。对我国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日本《国家赔偿法》提供的学校事故赔偿的公共财源保障,以及根据日本《体育振兴法》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伤害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所构成的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减轻了学校和学生家长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缓和了双方的矛盾,为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

  • 标签: 课外活动 学校事故 赔偿责任 安全注意义务 判例研究 日本
  • 简介:解释方法论在日本民诉法研究中并不是显著的命题.长期以来,日本民诉法解释并不特别重视法律条文和立法者本意,解释方法论遵循的主要是利益衡量论,近年始有学者对它提出批判.日本民诉法解释方法论选择既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目的被定位于纠纷解决,也与战后比较法研究中利益衡量论的引入有关.日本民诉法利益衡量论有别于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也有别于受德国法影响的亲实体法解释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并不局限于衡量或分配原被告之间的财产或价值,更多地蕴含了对作为制度利用者的当事人的便利、制度运营者的公共利益、民事诉讼程序的动态发展等要素的考量.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解释方法论 纠纷解决 利益衡量论 法教义学
  • 简介:预防接种不可避免会产生不良反应。受害者能够获得救济的前提是预防接种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日本法院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对预防接种领域影响深远。日本预防接种事故诉讼包括国家赔偿请求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分别对因果关系的立证标准、判断要件、举证责任等作出了充分细致梳理,可以为我国建立预防接种领域综合救济体系提供借鉴。

  • 标签: 预防接种 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诉讼 行政诉讼
  • 简介:人们在交际中希望找到一种合适的表达方式,即使双方能够顺利完成交际,又使双方感到此次交际是愉快的。委婉语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运用比较抽象、模棱两可的概念,使谈话双方能够使用较含蓄的语言表达难以启齿的话语,而且不必为谈论这些事感到内疚。生老病死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也是委婉语永恒的主题。

  • 标签: 委婉语 生老病死 交际
  • 简介:2002年3月7日,以山本幸助理事长为团长的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THEJAPANCOMMERCIAL、ARBITRATIONASSOCIATION,简称JACA)访问团应邀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或CIETAC)进行了友好访问并与贸仲签署了仲裁合作协议。

  • 标签: 合作协议 协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签署 CIETAC 日本
  • 简介:不动产的拍卖是日本民事执行中利用最多的程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针对现实中愈演愈烈的妨害不动产执行行为,与规制缓和、行政改革以及司法制度改革的潮流相呼应,日本针对不动产执行制度进行了综合改革:以强化保全处分措施为中心,多次修改《民事执行法》,完善了针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对策;同时在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担保物权的实效性方面作出诸多改善。这些改革既为债权回收和银行不良债权的处理提供支持,也从根本上强化了民事执行的功能。

  • 标签: 日本 民事执行 不动产 拍卖
  • 简介: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007年4月12日就将他人相片张贴网上涉及不当引用侵害同一性保持权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对“适当引用”以及是否构成侵害“同一性保持权”等问题所作的判断对于日本著作权法规定的解释.有新的亮点。

  • 标签: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 案例评析 相片 他人 著作权 同一
  • 简介:诉讼标的作为学理上的概念,从其本质机能上讲,具有'体系概念'和'指示概念'的两面性。日本的著名的诉讼标的(诉讼物)论争就是从其体系概念的层面展开的论争。但经过多年的论争发现,没有哪一个诉讼标的学说能够解决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故,日本民诉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于诉讼标的的研究方向转向于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从日本样本来看,对体系性诉讼标的之研究正在逐渐固化、淡化,诉讼标的概念在具体问题解决上的相对化(指示性)机能逐渐被接受,体系性诉讼标的概念正在变成一种解决问题时的思考工具。诉讼标的概念是与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和民事裁判制度共同发展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机能和含义。在我国现有语境下,如想解决诉讼标的识别问题,首先应对诉讼标的概念的本质机能有清楚的认识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诉讼标的识别之各学说进行选择,进而构筑中国化诉讼标的理论之全景。

  • 标签: 日本 诉讼标的 机能 体系性 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