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已经实施20个春秋。这20年来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并激增,民事诉讼法走到了重新修订的十字路口。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与辩论原则一样,对其基础理论的研究直接涉及整个民事诉讼的结构和体系问题。因此,在进行具体的制度改革时必须在正确认识处分原则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展开,并由处分原则的基本精神指导、衡量具体的制度改革。正如北宋李成在《山水决》中说到的:"凡画山水,先定宾主之位,次定远近之形,然后穿凿景物,摆布高低。"本文拟从处分原则的内涵入手,重新界定处分原则的概念,以实现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有效分治;同时从民事诉讼整体构造的角度入手,运用处分原则基本理论作为认识工具,评价《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中的相关内容,并进一步提出改善建议。
简介:关于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内容修改的合法性问题的“依法”审查,必须回归《立法法》的明确规定,笼统地断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修改刑法总则内容并不适当。“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刑法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的正式形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实现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良好功效,但是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却使得我国刑法“死刑过多”老问题尚未解决、“生刑过重”新“病灶”业已生成,我国刑罚改革的发展前景可谓喜忧参半。终身监禁的创设性修订完全背离了无期徒刑保留论的基本立场,突出违反了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经不起刑罚人道主义的正当性拷问.因而理论上应当反思“完全堵塞”犯罪人回归之路的终身监禁的合法性问题,立法上应删除在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之际即事先“预判”终身监禁的新规定,保留无期徒刑“准许假释”等补救措施的既有规定。
简介: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及能力加强,接触性检材在现场提取检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现场接触性DNA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作用也日渐明显.由于人在接触物体后,会在物体表面留下相应的微量接触性DNA,对这类接触性检材的检验分析是目前法医物证检验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对接触性检材的现场发现、前期处理及DNA的提取方法、扩增方法、电泳以及结果分析等方面对其检验研究进展综述.希望能够为侦查实战工作在接触类检材的现场发现,提取以及成功检测分型方面提供方法和思路.展望:首先,关于接触性检材的分类按接触物体表面质地分更为合理,因为潜在DNA转移的发生,与物体表面质地及样本的湿度密切相关,而且检材的表面质地很大程度上影响实验者提取方法的选择;其次,现勘人员应该及时出现场并且能结合案情科学地提取、包装并运送检材;再次,我们在处理接触类检材必须做到检验时突出重点部位、选择合适的检验策略与方案;最后,根据接触性检材的检测结果下鉴定意见时应十分谨慎.
简介:检察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初步的理论框架已经构建,独立性日渐突出,但学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在大力建设的过程中,必将继续得到重视。检察权的研究在检察学研究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检察学研究的重点和出发点,法律监督制度也是我国检察理论研究长期关注的重点。随着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深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的规范,如何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也必将成为检察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当然,检察改革是检察发展的主旋律,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符合检察发展规律的工作机制和体制,相关的理论研究必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