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约翰·希克针对近代全球化以来愈发突出的宗教多样性和多元性事实以及由宗教相遇造成的基督教危机,从宗教之解释出发,批评盛行的宗教排他论和宗教兼容论,提出多元论假设并倡导宗教多元论和宗教对话,于20世纪80年代前后逐步构建了宗教多元论体系。其中对约翰·希克宗教多元论影响重大的有康德、维特根斯坦和W.C.史密斯。约翰·希克的宗教多元论思想可以概括为“世界各大宗教传统具有一个共同的基本信念,即宗教经验不纯粹是人的精神观念的投射,而是人类对同一个终极实在的不同回应;应承认虽然各自的回应差别甚大,但都是同等有效的,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救赎论结构,即世界各大宗教传统在整体上都是人类生存从自我中心转向实在中心的拯救/解脱的语境。”尽管多元论仍面临许多理论困境和批评反对,但约翰·希克宗教多元论及其三大支柱——一个终极实在、宗教之解释和共同的救赎论结构的提出,有巨大的合理性和解释力,是宗教经验和宗教学研究思维方式的变革,对基督教神学做出了重大的范式更新、转换甚至革命。
简介:《对抗制刑事审判的起源》是享誉西方法学界的著名法律史学家约翰·朗本(JohnH.Langbein)的一本力作。朗本的学术声誉源自他对西方刑事司法理性形态多样性形成过程的历史性研究。在这本具有开创性的著作中,朗本对普通法刑事审判制度史进行了出色的原创性研究。依托他对在牛津新发现的《中央刑事法院档案》的敏锐解读,朗本探讨了一个司法"发生学"问题,即作为审判制度多样性形态中的一个重要类型的对抗制刑事审判,在历史上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其形成与变迁史又具有怎样的现实政治启示。本文认为,朗本继承了韦伯以来的一个法律社会学思想传统,体现在他首次从制度的社会权力结构视角考察了普通法刑事审判程序权力构造的理性化进程。在其细致并极具说服力的历史分析中,朗本开创性地提出了"律师主宰化"乃是对抗制刑事审判的权力结构本质特征,这个理论进路为司法史研究领域打开了新的研究视野。
简介: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法国法学界,立法与司法在制度变迁中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主题。本文选择惹尼、莱维、里佩尔三位法学家对立法者的论述,管窥他们所处时代的关切是如何形塑他们的学说。基于三位法学家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他们的理论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惹尼在其法律解释理论具体阐述中,透过方法论的革新实现拒斥进步主义立法的目的。莱维的法律社会主义则相信民主制下的立法权将用以实现支配性的社会意识,并对现代社会立法渐增持乐观态度。里佩尔的法律实证主义并不是要把法律和道德分离,而是致力于维护法律中所体现的道德。在他看来,民主政府的立法将会威胁到体现在旧有民法中的基督教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