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efeelourselvesleastfreewhenweknowthatrestraintsmayatanymomentbeplacedonanyofouractions,andyetwecannotanticipatetheserestraints…Knowngenerallaws.howeverbad,interferelesswithfreedomthandecisionsbasedonnopreviouslyknownrule."F.W.Maitland一、引言法律上的"犯罪"既是一个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的概念,也是一个以社会价值为支撑的问题。"法律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解。"[1]社会对犯罪的定义、国家对犯罪的反应,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现代
简介:<正>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趋势。是强化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精英人物的趋散力量。——乔治·斯蒂格勒与已有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侧重于具体制度分析有所不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最高法院为切人点,分析司法体制改革背后的司法知识体制改革(再生产)和知识传统形成问题。之所以选择研究最高法院,是因为最高法院司法知识体制的再生产涉及到整个司法知识体制的变化,涉及到整个司法体制的功能变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中民商经济案件越来越复杂和专业化,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审理的往往是他们实际上不可知(不了解)的问题,他们是在冒着风险提供不恰当的建议(判决)结果。这表明,最高法院规制经济活动存在着专业化成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