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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个结果
  • 简介:关于应否在合理使用阶段无条件坚持受控行为细分这一问题,尚需深入研究。赞成者认为即使数项受控行为效果一致,其合理使用评价仍相互独立,不必也不应统一。反对者则认为,对于效果上无法分割的数项受控行为,应当统一定性。谷歌图书案为两种思路的适用与效果提供了优质样本。统一定性在立法、司法、比较法及著作权基本理论方面更具说服力,因而值得遵循。但适用时需要严格把握条件。

  • 标签: 著作权法 受控行为 合理使用 谷歌图书
  • 简介:论职务行为及其正确实施的有关问题王昌学职务行为涉及面广,门类繁多,其正确实施与腐败违纪、违法乃至犯罪的关系,有时很复杂。为了使界限清楚,这里着重讨论职务行为与其正确实施的有关问题。一、职务行为及其分类。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选举、委任或聘...

  • 标签: 职务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 职务活动 职务犯罪 正确实施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行政法律关系中缺乏意思自治的地位平等基础,行政主体在做出行为时缺乏自由选择的空间,行政法律行为的意思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与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不能达到完全一致。意思因素不具有识别行政行为的功能,并且其自身的行政属性还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因此,意思因素不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要素,充其量只能是行政行为成立的特殊要素。

  • 标签: 意思表示 行政行为 成立要素
  • 简介: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我国惩治腐败行为刑事法律呈现畸重畸轻的特点,即对于严重腐败行为惩处过重,对于轻微腐败行为惩处过轻甚至不予处罚,明显不均衡,导致死刑威慑力难以起效、有罪必罚性难以实现、社会容忍度难以降低,影响了打击腐败行为的效果。应遵循零容忍原则、腐败必罚原则、预防为先原则完善我国刑事法律规范体系,通过取消定罪数额标准、废除死刑、延长自由刑、增设罚金刑、增设资格刑和设立再犯一并起诉制度,全方位遏制腐败行为,从而建立公开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促进良性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形成。

  • 标签: 腐败行为 刑事法律 完善设想
  • 简介:我国已通过附属刑法规范为技术措施规避行为设定了刑事责任,但因没有具体罪刑规定而尚存刑法适用上的漏洞。规避行为的类型有规避实施行为和规避准备行为两种。我国应运用刑法理论,将规避实施行为视其性质和目的而纳入刑法已有的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范中规制,又应增修法律将规避准备行为纳入不同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新的刑法规范中进行规制。

  • 标签: 技术措施 规避实施行为 规避准备行为 刑法规制
  • 简介:违约行为本身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不应该纳入违约责任予以赔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不法行为一方面构成违约行为,同时又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绝对权)时,原则上既不能纳入违约责任也不能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但当该财产具有人格利益,例外的应该纳入侵权责任予以赔偿.

  • 标签: 违约行为 非财产损害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 简介:<正>技术秘密,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技术经验和资料,表现为工业产品设计与配方、工艺程序、操作方法等等,是一种没有取得专利权的科技成果。对窃取技术秘密的行为应怎样定性处理,目前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认识都很不一致。我认

  • 标签: 技术秘密 秘密性 窃取 侵犯财产罪 使用价值 所有人
  • 简介:在系统梳理中外立法与理论关于陷害教唆的规定和学说的基础上,以陷害教唆的体系地位即教唆故意为立足点,具体分析了七种情况下陷害教唆的认定和处理问题,驳诘了各种偏颇之论。

  • 标签: 陷害教唆 教唆故意 定罪处罚 方法论
  • 简介:行政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是目前行政法学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学界与实务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分歧,故有必要加强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力求行政法律行为理论客观真实的反应行政法治实践。笔者通过结合公共行政实践对前人的理论进行系统梳理,揭示出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存续力、既决力与实现力,三者相互联系,共同作用于行政法律行为的实施过程。

  • 标签: 行政法律行为 存续力 既决力 实现力
  • 简介:防卫行为侵害第三者法益包括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防卫行为的结果发生于第三者,对此应采用综合分析说,视具体情况分别成立紧急避险、假想防卫或普通犯罪。第二种类型是侵害者利用第三者之物,防卫者反击时损害该物的情况,这应成立正当防卫。第三种类型是侵害者将第三者的人身作为工具加以利用,防卫者反击时伤害到第三者的情况,这也属于正当防卫,但在成立条件上应从严解释。第四种类型是防卫者利用第三者之物导致该物损害的情况,对此需视情况分别成立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

  • 标签: 防卫行为 第三者 法益 侵害
  • 简介:<正>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一直是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步骤和措施: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股份制试点等等。通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一种共识,即实行股份制是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使其成为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完善我国企业法人制度

  • 标签: 全民所有制 企业股份制 大中型企业 模式选择 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职工
  • 简介:本文认为,传统法理对审判解释的内涵界定过于狭窄,应缔造严格的确认程序肯定具体审判解释的补充功能;审判解释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维护法律之安定性,还在于促进立法和执法的完善以维护法律的妥当性;由于解释者本身的缺陷、制度环境的不理想以及解释技术的落后,实践中,背离审判解释价值目标的解释异化现象繁多;为确保社会正义不致受损,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设计和建立解释异化的阻却机制。

  • 标签: 司法 审判解释 价值目标 异化 阻却机制
  • 简介: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按标降浓”为规制目标,以“按规排污”为规制手段,然而,由于存在排污“行为主体数量”不确定这一变量,无论《大气污染防治法》如何调整行为主体排污行为的规制标准,都可能导致其规制手段与规制目标之间的不一致或断裂.而欲弥合二者之间的断裂,《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以地方政府为规制对象,以具体环境质量指标为规制手段,以确保总行为排放结果限制在大气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为规制目标.以环境质量指标作为规制手段旨在课以地方政府具体可操作的环境质量指标,要求地方政府依照大气自然生态阈值安排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总行为.环境质量指标这一规制手段不仅契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制目标,而且能更大限度地确保地方政府承担大气污染环境治理责任,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大气环境质量规制目标.

  •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制手段 规制目标 断裂与弥合目标
  • 简介:过失犯的本质是注意义务违反,是指结果回避义务没有履行的法期待的落空。积极侵害法益行为的作为背后是对规范义务的不作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既可以解释为作为,也可以解释为不作为的竞合时,立足于行为无价值,应当优先解释为不作为。法期待的是国民积极履行义务,在过失犯中引入不作为犯的假定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有利于限制处罚范围,引导一般预防和确保权责明确,实现过失犯从事实到规范的方法论和知识学转型。

  • 标签: 过失犯 实行行为 不作为犯 行为无价值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方法论上展现出了行政行为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且更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实践。由于发展时间尚短,行政法律关系学理同样面临制度化和体系化程度不高、核心理论难以突破等困局。这些困局限制其成为行政法学新的支点,也制约了现代行政法学“轴心转移”的完成。尽管如此,行政法律关系学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解释和法评价工具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相互配合,更有助于提供“与时代相符的行政法教义学”。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方式法教义学 行政法律关系
  • 简介: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就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互相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珑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 标签: 网络内容提供商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法定许可 利益平衡
  • 简介:<正>在现代社会,侵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益重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极大改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和体育来往的日益紧密,使得跨国、跨州的国际和州际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国内法中的各种侵权行为几乎毫无例外地成为国际侵权行为,从而涉及到不同管辖权、不同当事人的利益,各种侵权行为的特点又不尽相同,要求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因此,研究涉外或跨国侵权行为法在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侵权行为法 冲突规范 管辖权 比较研究 侵权法 当事人
  • 简介:入户盗窃行为在侵害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同时,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住宅权和人身权。将入户盗窃行为明确写入刑法条文中并对其取消次数和数额的限制,一方面严惩了盗窃犯罪,保护了民生,另一方面降低了盗窃罪的入罪门槛,有打击过度之嫌。应从"户"的定义、特征及范围界限着手,对"入户盗窃"行为的司法认定加以分析,探讨如何从盗窃罪的本质属性出发,建立起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入罪标准,以期最大程度避免修正后的盗窃罪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实现刑法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机能的有效统一。

  • 标签: 入户盗窃 特殊形态 司法认定
  • 简介:<正>被告人姜长康,原系江苏省海门县铜棒厂厂长,海门县不锈钢制品二厂厂长、海门县货隆金属材料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经理。铜棒厂、不锈钢制品二厂及经营部为三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实行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制的乡办企业。1988年4月25日,经营部支部书记李翠芬要求借用4万元给其丈夫经营木材,并出具了借据。经姜长康批准,李从经营部帐户上借出公款4万元。同年7月5日和7月25日,李分两次归还了4万元本金。因没有约定利息,故李未付息。同年5月23日,铜棒厂科长朱秀英因与他人合伙经营木

  • 标签: 挪用公款罪 被告人 检察院 营利活动 不锈钢制品 海门县
  • 简介:行政主体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严重背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现实中虽然为数不少,但寻求救济的较为鲜见。要破解这一问题,除了增加立法的可操作性和相关法律的衔接外,应当解决对这类行为的界定和认定依据等问题。这一行为的救济应当通过不同渠道实现,现行法律规定不利于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需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时适当扩大受案范围。进行救济时,除了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政行为的效力加以否定和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予以补救外,还应当依法追究行政主体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救济途径 补救措施 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