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8月18—19日,“2005年海峡法学论坛——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务”学术研讨会在福建省福州市西湖酒店举行。这次会议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单位联合举办,来自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以及美国共约200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论文约100篇。会议在紧张有序、严谨活泼的学术报告与研讨中进行,对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务作了全方位、多维角的探讨。现将其中主要观点简概如下。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经历了曲折、扑朔迷离和悲喜交加的艰难历程后,经济法制呈现出令人鼓舞的繁荣景象:1979—1992年国家共制订经济法律及有关决定135件,经济法规434件;地方人大制订的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达700多件,大大超过前30年经济立法总和。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新旧经济体制的摩擦日益尖锐并趋激化,建立在新旧双重经济体制“混合体”上的经济法制凸现令人担优的“瓶颈现象”——经济立法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长和扩大,而经济立法效益并未随着经济立法数量和规模的增长和扩大有效增长,相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突出。立法者的期望与法律实施效果之间巨大失衡使经济法制建设陷入进退维艰的矛盾狭谷之中,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