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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当前证券市场中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形式及立法建议龚本源(一)我省证券交易于1991年开始正式运行,虽然比有些省市起步晚些,但发展较快。在1992年7月以后,相继成立上市的公司有湖北、武汉、三峡等四个证券公司,股份制企业已达653家,股本额96.9亿元,目...
简介:对后工业社会的社会学解读中,福柯、哈贝马斯、卡斯特、吉登斯等人作出过各种构想,风险社会不是后工业社会的唯一注解。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设想,并没有预设风险刑法或者风险法律的破解方式。风险刑法是刑法学者借鉴社会学理论成果的产物,指代一类特殊的刑法领域,风险社会之风险与风险刑法之风险相去甚远。我国刑法对风险的规制具有人本刑法的根基,具有第二顺位性。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的广度与深度。概括认识证券欺诈行为偏离从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属于犯罪故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的信息只有在达到重要性标准时才构成证券犯罪。证券投资者即使未依靠误导性陈述进行投资决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信息仍属于证券欺诈。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常见的辩护事由包括犯罪故意抗辩、相关性抗辩、重要性抗辩等。
简介:风险的全景渗透已经使社会的整体调控全面提高警惕,在此背景下,刑法的主动防卫就具有了时代性的意义,而关于围绕风险重置刑法体系的讨论也就逐渐形成了趋势。但是,刑法因风险社会的扩张应当具有宪法理论上的依据,概括为:其价值衡量不能脱离宪法精神的影域,对社会防卫的侧重应当受到适当的约束;其功能发挥不能罔顾宪法意义的指引,在范围的展开和手段的和缓上要进行符合宪法要求的运作。通过总结刑法在风险社会中的价值表现和功能发挥,再行评述刑法体系以风险为依据进行重塑是否具有宪法适应性,才能保证刑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简介:对浙江省出狱同期群的比较研究发现,再犯是亲犯罪积累,社会化功能紊乱,资本落差的结果。刑释人员再犯风险因素的获取应当以犯罪人生命历程为线索,分析其生活史中重要的人物、事件和关系对其犯罪生涯的影响。据此,研究者选取了51项相关因素,并量化后按同一标准确定为再犯预测因子,经过标准化数据转换之后,制订出了用于评估刑释人员再犯可能性的结构化量表:RRAI。
简介:犯罪是个体社会化缺陷的表现。社会化缺陷形成不健全的人格,是产生犯罪心理的基础。因此监狱对违法犯罪者的矫治,应以促进其重新社会化为核心。罪犯的社会化包括社会性重建、健全人格重塑道德行为和守法行为的养成等内容。
简介:为检验轻刑化的趋势和犯罪态势之间的关系,应当准确把握j巳罪态势的内部构造。当前数据显示犯罪态势的特点是犯罪率有明显的增长,犯罪率的增长主要体现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过失犯罪等犯罪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同时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呈下降趋势、重刑率和监禁刑率也呈下降趋势,总刑罚量得到适度控制,这意味着轻刑化的趋势与犯罪态势是内在平衡的。
简介:职务犯罪轻刑化是指对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犯罪从轻处置的一种司法现象。司法实践中,它表现为立案查处起点掌握过高,自首、立功的认定比率过高以及缓刑、免刑的适用比率过高等方面。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视角,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的路径在于加强职务犯罪各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即深化侦查监督机制改革、正确行使量刑建议权、充分运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机制、加强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以及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
简介:职务行为,指公务人员根据法律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既包括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所实施的行为,也包括基于上级的职务命令所实施的行为。本文针对学术界对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的根据和标准进行评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标准,应具备命令来源的特定性、命令形式合法性、执行主体合法性、主观善意、执行行为客观合法以及目的与手段的相应性等六个方面的要件。
简介:论建立规范化的刑事申诉制度张家春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在整个刑事诉讼体系中,既有刑事司法保障和补救的性质,又在客观上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和构成要件。关于刑事申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对于健全刑事申诉制度,保障公民的申诉权利,发挥审判...
简介:刑法国际化就是指刑法发展进程中各国相互吸收、彼此渗进、趋于接近、共同前进的趋势,这一趋势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法律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并且,刑法国际化约趋势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已有所体现。
简介:秘密拍照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国侦查实践中的技术侦查手段.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秘密性、紧迫性、广泛性等特点,在侦查实践中若是运用不当就会不同程度上侵犯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的肖像权、住宅权和隐私权.我们应当借鉴他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的侦查实践,完善我国秘密拍照的立法,从而加强秘密拍照中的人权保护.
简介:对正当化事由与免责事由进行区分,可以更为精确地表述行为的性质,而且,这还是当前“双轨制”处罚体系适用的前提。但是,形式标准说、必要防卫标准说和伦理说等都难以划分两者,最终只能根据法益保护“基本规范”揭示两者的不同。免责事由为裁判规范,其之模糊性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基本规范的消极要素的正当化事由系行为规范,其之判断应坚持客观主义的立场;有些辩护事由具有双重性,既能阻却部分违法,也能阻却部分责任。坚持两者的分立,不违反禁止多重评价原则。
证券犯罪的刑罚完善
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当前证券市场中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形式及立法建议
风险刑法质疑
美国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以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为视角
风险社会视野下刑法扩张的宪法态度
刑释人员再犯风险评估量表(RRAI)研究
论犯罪人的社会化缺陷与重新社会化
轻刑化问题实证研究——以轻刑化趋势和犯罪态势的内在平衡为视角
合议庭评议透明化之我见
职务犯罪轻刑化的检察视角
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研究
论建立规范化的刑事申诉制度
刑法国际化:内涵·成因及其表现
刑事侦查中秘密拍照手段法制化研究
正当化事由与免责事由——兼论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解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