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急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有了巨大的变化,对于信息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信息作为一种战略性和基础性的资源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信息资源市场化配置以及利益最大化原则下,信息资源的马太效应逐渐显现。信息主体的意识、素质、需求以及明显的地域化区别导致了我国“信息富裕”和“信息贫困”两极分化严重,弱势群体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上存在障碍。市场经济讲究“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而信息资源的供给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则应当更加体现出公平。本文中所讲的社会信息福利,是指公共或非公共部门(包括政府、公益性机构、企业)以公益性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不包括从市场获得的信息福利。社会信息福利主要包括:政府将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社会提供,以保证公民能够平等地接入、利用和接受到相关的信息服务;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公益性信息服务:企业以公益方式向社会提供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
简介:政府大力提倡养老社会化,是否会造成偏离兜底性保障主旨的风险?供需之间是辩证的,服务同样是应对需求,如果需求有限,而服务过多,是否会浪费资源?政府作为养老事业发展的主导者,应当深入结合国情与民意进行老龄化社会的治理与服务的供给,这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有着与西方不同的养老观念,必须在社会化趋势下紧密联系自身实际,不能做“面子工程”。养老作为社会问题必须得到严肃对待,首要是保障基本生存需求,其次在普惠性福利,最后是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这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高级的转变,将养老由社会治理的难题转变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方式。我国应当着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主体、以社会化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