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是指由国际组织、仲裁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非国家主体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商事仲裁证据事宜,自身虽不具有外部强制力保障,但却具有某种规范性的文本。由于仲裁证据“软法”响应了实践需求并填补了制度空缺,协调了两大法系在仲裁证据领域的差异,并契合了仲裁的核心价值与特质,它们在国际仲裁界享有广泛的影响力。但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全然归结于《仲裁法》的观点值得商榷。一方面,仲裁证据制度的升级并不以“硬法”的完善为必须。另一方面,目前已有域内外仲裁证据“软法”可供使用。我国当前仲裁证据制度的症结在于部分仲裁人士的理念和实践做法尚未与国际接轨,以及我国仲裁规则缺乏对仲裁庭证据裁量权的积极引导。本文呼吁切实提高仲裁主体运用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软法”的能力,并在仲裁规则中增设涉外仲裁证据规定。
简介:巴厘一揽子协定已达成2年,近期WTO在农产品方面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全面取消出口补贴。研究这些成果对各成员方产生的影响固然重要,但是如今在农产品多边贸易市场准入自由化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并且正是农产品多边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的阻碍;因此,审视支撑这些成果达成的背景将有助于改进已有的市场准入自由化方案,推动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农产品贸易多哈回合自2001年启动以来,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已经形成一些重要的新特征,包括:农产品的多功能性、跨国公司主导全球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基于要素禀赋的贸易替代等。已经达成的农产品自由化成果充分考虑了这些新特征,因此能够反映成员方的共同利益,从而推动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进程。最新版的农业模式草案是进一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自由化的良好基础,本文将针对该方案与农产品贸易新特征作对比分析,从而以中方视角提出未来自由化方案如何体现新特征的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