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观察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对1型糖尿病急性心肌缺血大鼠心肌组织的保护作用.方法选取50只SD大鼠分为正常组和实验组,正常组10只大鼠,实验组40只大鼠均一次性腹腔注射1%链脲佐菌素(STZ)55mg/kg,制造1型糖尿病动物模型,后选取造模成功的30只大鼠随机分为模型组、药物低剂量组、药物高剂量组,每组10只.药物低、高剂量组分别给予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100mg·kg-1·d-1、200mg·kg-1·d-1,正常组和模型组分别腹腔注射等体积的0.9%氯化钠注射液,连续给药14d.给药结束后24h,除正常组外,各组大鼠均皮下注射异丙肾上腺素(ISO)5mg/kg,记录注射异丙肾上腺素后大鼠的Ⅱ导心电图,根据ST段(J点)的偏移判断心肌缺血的程度.断尾取血,测空腹血糖;腹主动脉取血,检测生化指标,苏木精-伊红(HE)染色观察大鼠心肌组织的形态变化,蛋白质印迹法检测心肌核因子(NF)-κBp65的表达,免疫组织化学检测肿瘤坏死因子(TNF)-α的表达量.结果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100mg·kg-1·d-1、200mg·kg-1·d-1组均能降低1型糖尿病大鼠急性心肌缺血时的空腹血糖,可降低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1)(P〈0.05),200mg·kg-1·d-1组能显著改善糖尿病急性心肌缺血大鼠心电图ST段的偏移程度(P〈0.01),100mg·kg-1·d-1组对ST段的偏移改善不明显(P〉0.05).100mg·kg-1·d-1组、200mg·kg-1·d-1组均能改善大鼠的心肌组织病理改变,显著减少TNF-α的表达(P〈0.05)和NF-κBp65的表达(P〈0.05).结论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能降低糖尿病急性心肌缺血大鼠心肌组织中NF-κBp65、TNF-α的表达,改善心肌组织的损伤.
简介:目的:了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医院(以下简称"我院")门诊抗高血压药使用情况,为合理用药和药品管理提供参考。方法:按照限定日剂量法,对2015—2017年我院门诊口服抗高血压药的销售金额、用药频度(defineddailydosesystem,DDDs)及限定日费用(defineddailycost,DDC)等进行统计分析;收集同期门诊口服抗高血压药处方3072张,对抗高血压药联合应用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15—2017年我院口服抗高血压药销售金额合计498628.57元;销售金额排序及DDDs排序均居首位的抗高血压药类别为钙通道阻断剂;销售金额排序居前3位的药品依次为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氯沙坦钾片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DDDs排序居前3位的药品依次为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酒石酸美托洛尔片和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抗高血压药联合应用处方少于单独用药处方,且有少数非相关指南常规推荐的联合用药方案。结论:我院门诊口服抗高血压药的应用基本合理,但联合用药处方所占比例较低,且部分联合用药方案需要进一步规范。
简介:目的探讨联合检测血清Tracp5b和IL-11诊断乳腺癌骨转移的价值,评价双磷酸盐治疗的效果.方法选择收治的乳腺癌骨转移患者210例,其中骨转移组100例,无骨转移组110例.另选取我院健康体检者100例作为对照组.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血清抗洒石酸酸性磷酸酶(Tracp5b)、白介素-11(IL-11)水平.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均给予双磷酸盐骨膦治疗.对比3组Tracp5b、IL-11和CEA的水平,对比乳腺癌骨转移联合检测Tracp5b、IL-11和单独检测Tracp5b、IL-11和CEA的敏感度和特异度[3].比较乳腺癌骨转移患者治疗前后血清Tracp5b、IL-11和CEA的水平.结果乳腺癌骨转移组血清Tracp5b、IL-11水平均高于健康体检者和乳腺癌无骨转移组(P〈0.01).联合检测敏感度均高于单独检测血清Tracp5b、IL-11、CEA的敏感度(P〈0.01).联合检测特异度和单独检测IL-11的特异度均低于单独检测血清Tracp5b、CEA的特异度(P〈0.01).治疗后血清Tracp5b、IL-11水平低于治疗前,治疗前后血清CEA无差异(P〉0.05).结论对于乳腺癌骨转移患者,联合检测破骨细胞相关性指标血清Tracp5b、IL-11具有较高的敏感度,明显降低了漏诊率,优于CEA的诊断敏感度,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目的:了解国际联合委员会(jointcommissioninternational,JCI)标准下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从我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2015—2017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数据,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日剂量分析法,对使用量、销售金额、用药频度(defineddailydosesystem,DDDs)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015—2017年,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50775.0、879511.0和1236108.0元,2016、201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了17.15%和40.54%;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DDDs分别为32795、31410和36339,在JCI认证后,2017年比2016年增长了15.69%。3年来,销售金额排序居前3位的药品为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盐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和芬太尼透皮贴剂;DDDs排序居前3位的药品为芬太尼透皮贴剂、盐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和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3年来,口服+外用制剂的销售金额和DDDs累计构成比分别为63.24%(1812832.3/2866394.0元)和68.24%(68606/100544)。结论:在JCI标准下,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更趋合理,但仍需严格管控,使之更加安全、有效、经济地用于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