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2月14日,农业部发布第2061号公告,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农业部公告第662号)(以下简称《名录)))进行了修订,确定159个畜禽品种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其中地方猪种44个,分别为八眉猪、大花白猪、马身猪、淮猪、莱芜猪、内江猪、乌金猪(大河猪)、五指山猪、二花脸猪、梅山猪、民猪、两广小花猪(陆川猪)、里岔黑猪、金华猪、荣昌猪、香猪、华中两头乌猪(沙子岭猪、通城猪、监利猪)、清平猪、滇南小耳猪、槐猪、蓝塘猪、藏猪、浦东白猪、撒坝猪、湘西黑猪、大蒲莲猪、巴马香猪、玉江猪(玉山黑猪)、姜曲海猪、粤东黑猪、汉江黑猪、安庆六白猪、莆田黑猪、嵊县花猪、宁乡猪、米猪、皖南黑猪、沙乌头猪、乐平猪、海南猪(屯昌猪)、嘉兴黑猪、大围子猪。
简介:【本刊讯】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标准管理工作,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兽用生物制品标准清理工作。经研究,对不符合当前国家动物防疫政策、存在较大生物安全隐患、已被新产品取代且至少5年无企业生产,以及检验项目不全、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13蹄疫O、A型活疫苗(依据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标准)等81个兽用生物制品标准予以废止。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上述81个兽用生物制品,涉及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白2017年1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上述81个兽用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