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官的释明制度是大陆法系各国普遍规定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内容,它是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对辩论主义原则的“补正”,有利于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更有力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释明应该界定为法官的义务,这样才能使法官正确的进行释明,实现释明制度的价值和目的。另外,法官的释明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建立法官的消极释明义务。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客观需要,我国民事诉讼中建立法官消极释明义务制度比较妥当。
简介:文章从法学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践问题的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分析。在比较两大法系相关领域的法制经验及其社会背景的基础上,指出离婚财产分割中规则和裁量应当互相平衡,同时它们之间具体的结构和地位则依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我国来说,基于我国的现状和国情既需要完善规则,又要完善、规范裁量权,使两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论法官的消极释明义务
规则下的裁量——从法学社会学的角度看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法则和法官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