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27年12月19日,朱德、王尔琢、陈毅等率领的南昌起义军余部抵达广东省韶关西北的犁铺头驻扎。这时,朱德利用与国民党第十六军军长范石生的同学关系,将起义部队编入第十六军。12月23日,军长范石生在朱德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犁铺头举行整编仪式。会场设在一块大草坪上。首先由朱德宣布改编决定,然后范石生以十六军军长的名义任命王楷(朱德的化名)为团长,王尔琢为团参谋长,陈毅为党代表,周子昆、袁崇全(后叛变投敌)、李天柱为营长。任命宣读完毕后,全团1200多人全部配发了被服,换上了新式枪支弹药。范石生还将一面“国民革命军第一0四团”的军旗授予朱德。自此,起义军结束了数月来长途跋涉的艰苦生活,终于有了栖身之地。
简介:被告人刘勇勇,男,23岁,原系山西省离石市城建局临时工。1996年9月4日傍晚在山西省中阳县城到离石市的途中发生一起坠车事故。案发后,中阳县公安局对刘勇勇、袁永玲、高丽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流氓杀人收容审查,一个月后相继解除收审,把案件移交县交警大队处理。1997年1月9日中阳县交警大队以"属非他杀,也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结论,比照处理交通事故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处理,刘勇勇、高丽、袁永玲分别赔偿死者家属11500元、5500元、5000元。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后,死者之父周元喜多次上访告状,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从县公安局调取审阅了卷宗材料,认真接待听取了死者家属的控告申诉。1997年3月4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