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形式本体的表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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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艺术以汉字为最直接的表现对象,并可通过书写汉字反映现实,但其反映既不是完全的写实,也不是绝对的写意,而是无意不借象,无象不含意,即通过生动的形式传达丰富而又无穷之意蕴,其形式本身也因此充满表现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书法赏评》 2011年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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