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发展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一)民法是统治阶级用来巩固有利于自己的生产关系的法律武器,它和其他法律一样,既不是自有人类社会就产生的,也不是万古永存的,而是特定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明确地指出:“民法不过是所有制发展的一定阶段,即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7页)这里所说的“一定阶段”,指的是人类社会产生了阶级,商品生产发展
作者 齐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4年1期
出版日期 198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