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思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监督司法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法》颁布施行以来,面对新形势,各地方人大应坚持从科学发展观出发,把优化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创新监督司法理念,走出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新路子。
作者 李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