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目前学界有关竞争关系及其法律调控机制的研究中,非常令人欣喜的是,社会经济团体/社会中间层范畴被引入,竞争权问题被提出,竞争法和经济转型中国的关系也开始受到重视。但同时,研究者又大多基于传统法理学的形式主义"二分法",而把研究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国内经济竞争关系层面,或者把国内竞争与跨国竞争割裂成国内竞争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不同议题进行研究。对此,虽然已有学者对二者的沟通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尝试,但并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不仅如此,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论的定性研究,更多地从应然角度,将西方社会经济团体原理和运行机制与中国经济竞争实践进行嫁接,忽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