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从目前频繁发生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人身伤害案件来看,当学校无任何明显过错时,仅仅出于对弱者的保护,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本文试通过对学校的性质、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的分析,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论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作者 彭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