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法制办收到一份考题,题目内容是关于深圳限牌的通告突袭是否合法。因为根据当地规定,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答题时间是15个工作日。限牌通告是否合法,首先涉及其规范性。从深圳市政府属于通告的制定主体角度以及由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深圳交管条例)第七十六条等法律依据来看,其规范性毋庸置疑,因此属于依法审查范围,顾大松质疑的“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能成立。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