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宋以后,文人作墓志碑文应得的谢金逐渐被视为“文人谀墓”的罪证和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逻辑的因果颠倒.“受金”之所以被视为谀墓的“罪证”,是因为正义之士们出于维护历史的严肃性,基于青史留名的文化立场和现实需求,极端而片面地将写作层面的具体操作问题转化为抽象的文人道德问题,并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做出决断.从文体学和文化学角度看,造成文人谀墓的根本原因,是碑志文固有的文体规范中难以调和到“文质彬彬”理想标准的矛盾,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朽”、“尽孝”、“隐讳”等民族思想观念.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