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多元化和合作共赢的特点.妥善解决国际争端是成功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保障.现有国际争端解决体系在适用于“一带一路”建设中存在机制不足、机制过剩和不相匹配等问题.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体系,要充分利用全球性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平台,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建设理念和沿线国家的发展实际,通过双多边协商,逐步探索特色化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并借助亚投行等区域性组织实现争端解决机制的体系化、制度化.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