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预算信息公开面向主体的差异,将我国财政透明度进程分为财政透明1.0、财政透明2.0和财政透明3.0三个时代,其中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推动财政透明度转型的重要原因。基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和2015年的财政透明度调查,研究发现:各项预算信息公开详尽程度要求不统一、公开范围不明确是造成我国财政透明度整体水平偏低、"四本预算"透明度高低不同的制度性因素。最后,从增加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供给和保障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方面提出提高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