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人大监察专员制度研究——以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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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政府职能日益多元化,国家行政权力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增强,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政、不良行政行为日渐增多。源于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适应了监督行政权力的需要,在有效治理腐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我国创设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具有可行性、现实性和操作性,我国也已具备实行人大监察专员制度的思想意识条件和制度生长条件。
作者 李 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0年5月(上)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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