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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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不断扩张的行政权力对公民权利实际和可能的侵害,欧洲监察专员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我国信访制度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很高,但由于它并不是独立的监督机制,尚无法有效发挥在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方面的作用。借鉴欧洲监察专员制度,重新思考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对于我国监督体系和公民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 李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5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