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法律定位及释疑刘玉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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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十八大的召开,国家反腐力度加大,但是,现有权力机制无法满足反腐需要,有必要设置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监察委员会。为了充分使其发挥职能,有必要赋予其“留置”权力,该权力的赋予必须于法有据,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行使。
出处 《知识-力量》 2018年5中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2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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