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当事人于民事争议产生之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争议审理、裁判的程序和制度,即民事诉讼。一般意义而言,民事诉讼只能由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或者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而未受侵害或与争议有关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需也无需干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会发生一些变化,如近年来,检察机关越来越多的的支持起诉就是此种特殊情形下变化的重要组成形式之一。但是此种支持起诉行为于诉讼法上之依据究竟为何?实体法上之依据又是如何,我们应作何理解?本文中笔者将针对这几个问题展开讨论。
出版日期
2019年10月2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